政府鼓勵民資進入壟斷國企,首先,要督促國企進行改革,其次,政府要做好市場經濟的守護人,為社會提供公平與正義等公共用品。具體到民營資本與壟斷國企的“進”與“退”,還是交給市場説了算吧。
國務院於今年2月份明確上半年制定出臺民間投資“新36條”實施細則的時限要求,隨著“上半年”時限的臨近,鐵道部、衛生部、交通部、國資委等六部委近幾天來紛紛發文,表態要打破行業壁壘,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傳統壟斷性行業。“新36條”細則密集出臺能否破解民間資本所面臨的“玻璃門”、“彈簧門”,頻繁釋放的政策信號,無疑令人對民營資本的發展充滿期待。
當然,國務院做出這樣的決定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05年國務院就出臺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的“非公36條”,5年後的2010年5月國務院再度出臺“新非公36條”加以完善。但是由於各種原因,各部委關於“新非公36條”實施細則並未出臺。只是在今年2月,國務院指令國家發改委召開由45個部門參加的會議,部署落實工作,要求在上半年內拿出具體的實施細則,才進入實質性階段。
儘管現在鐵道部、衛生部等部委密集出臺“非公36條”細則,但觀察家們並不看好這些政策是否發揮積極作用,因為民營資本進入壟斷行業的“玻璃門”仍沒有打開,依然是看得見進不去。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壟斷國企更多地停留在文字上,沒有實質性的意義。
例如在“新36條”中明確規定民間資本可進入法律未明令禁止的壟斷行業,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準入門檻往往抬得非常高,國有企業註冊資金只是1000萬元,而民營企業註冊就需要5000萬元。即使在中國改革開放前沿、經濟發達的廣東省,國有經濟可以進入80多個行業,外資可以進入60多個行業,然而,民間資本卻僅能進入40多個行業。
事實上,要推動這一工作,其中最現實、最棘手的問題就是,如何擺正鼓勵民營資本進入與壟斷國企既得利益之間可能存在的衝突。現在,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等領域,難免與這些領域的國企正面競爭,甚至産生利益衝突。儘管“民進”未必“國退”,但不可否認這仍然會深刻觸動一些國企的既得利益。
此次鐵道部再次表態會吸引民資進入鐵路幹線建設領域,但民資進入鐵路領域後的困局能否順利突破還要看最終結果而定。況且,針對政府鼓勵更多民間資本幫助資金緊張的鐵道部為更多項目籌集資金的決定,一些財經評論界人士對此舉表達了不同的看法。財經評論家馬光遠認為:“這是多麼好玩的邏輯啊,鐵道部本身就是改革的對象,卻讓他來出臺改革自己的意見,看上去這就是一個缺錢了圈錢的主。”
近年來,壟斷國企的高利潤主要源自壟斷收益,而非市場競爭性收益,且國企壟斷領域大都為週期性行業,一旦經濟回冷,國企將陷入收益銳減和高負債風險突出之中。如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同比下降1.6%,其中國企實現利潤同比下降9.9%,而民營企業實現利潤則同比增長20.9%。
目前,坊間有一種帶傾向性的觀點,壟斷行業先改革,民間資本再愛它。政府部門密集出臺政策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壟斷領域,但要使它們真正自覺地參與到壟斷國企中來,離不開新一輪的國企改革。這是一個硬幣的兩面。雖然政府方面表示要支援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但在實際操作中,更多的是把資源讓給了國企。
回過頭來看,在2008年底國家出臺的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中,絕大多數給了國企。而民營企業只能望梅止渴。2008-2011年,許多國企正是憑藉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和大量資金,趁機肆意擴張,掀起了新一輪“國進民退”的浪潮,在鋼鐵、房地産、航空、能源、水務等一系列領域空前壓縮民間資本的空間。
如今,由於受全球經濟衰退的影響,許多國企利潤不斷下降,此時政府和國企又想到了民營資本,甚至用優惠政策向民營資本招手,這不得不讓民營資本的持有者三思而後行。他們更多地擔心參與壟斷國企,最終有可能成為壟斷國企的“提款機”。這樣的例證數不勝數。
其實,政府鼓勵民資進入壟斷國企,首先,要督促國企進行改革,其次,政府要做好市場經濟的守護人,為社會提供公平與正義等公共用品。具體到民營資本與壟斷國企的“進”與“退”,還是交給市場説了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