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9日電 (金融頻道 曹文萱) 本週,央行宣佈下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此次調整也是今年以來對存準率的第二次調整。另外,在本週同時爆出多項建行、深發展、及太保等公司被揭多項負面新聞。
5月15日 人民網: 80萬存款變理財縮水三成 建行支行涉欺詐
據了解,2011年3月16日,家住吉林白城的寧女士用丈夫齊某的卡去銀行辦理存款業務,但在當年10月份卻發現,80萬元存款變成了東北證券的券商集合計劃東北證券3號理財産品,同時,80萬元也已出現虧損。5月10日,寧女士夫婦委託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向東北證券以及建設銀行(601939)發去律師信討要説法。
存款轉眼變身
2011年3月16日,寧女士到建設銀行白城海明支行辦理存款業務。“當時銀行的工作人員告知大額存款的利率可以達到6.5%。”寧女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當時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僅為3.5%,如此高的利率引發了寧女士的疑慮,但銀行人員以大額存款有利率優惠為由打消了寧女士的疑惑。
“一方面出於對國有銀行的信任,另一方面我也多次詢問銀行工作人員和海明支行管理人員,在得到其口頭保證,不是基金類理財産品,並可以隨時取出之後,才簽署了協議。”寧女士説。
直到2011年10月,寧某才得知其丈夫齊某賬戶內的資金購買的是東北證券3號理財産品,購買時每份凈值為1.036元,購買金額為80萬元,被告知時已經虧損了12萬元。截至2012年5月8日,集合計劃每份凈值0.754元,齊某因為該理財産品已虧損24萬餘元,虧損幅度超過三成。寧女士表示,在2011年3月16日辦理業務時,建設銀行海明支行理財人員未對她本人做書面風險評估。而其丈夫齊某表示,他並未授權妻子到海明支行購買理財産品。“當時,我告知銀行工作人員所用之卡並非我本人,但工作人員説只要擁有持卡人的身份證即可。”寧女士表示,簽署協議之時,由於工作人員的遮掩她並不知道所簽協議與東北證券3號理財産品有關,事後,銀行也並未將協議副本交給她,最後她只得到一張銀行存款回執單。寧女士表示,80萬元是他們夫婦用來給兒子買房的資金,而現在虧損三成,買房計劃也被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