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印發了修訂後的《金融企業準備金計提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標準普爾23日發佈報告認為,中國金融企業準備金計提新規將推動該國銀行業進一步夯實信用緩衝實力,長期內新規將令該國銀行業獲益。但是,標普也指出,新規中一般風險準備僅針對銀行資産負債表上的風險資産,而未涉及表外風險資産,鋻於過去兩年來中國銀行業的表外信貸增長強勁,因此銀行表外業務的風險仍然值得警惕。
標普認為,鋻於中國主要銀行當前良好的利潤率和謹慎的股息政策,對商業銀行的股息發放影響可能不顯著,而對於主要銀行而言,標普認為財政部新規可能只是改變了利潤在留存利潤和一般風險準備之間的分配比例,對於股息發放影響甚微。
標準普爾信用分析師曾怡景對記者表示,“新規表明中國政府長久以來對於經濟放緩情況下銀行業資産品質可能惡化的擔憂。中國的貸款損失準備規定已屬嚴格。我們認為新規將進一步增強中國銀行業的信用緩衝能力。”
事實上,近年來,銀監會已要求銀行計提逆週期準備金,其當前的貸款損失準備對不良貸款的目標覆蓋率高於150%。根據銀監會的數據,2011年底我國商業銀行總的貸款損失準備對報告的不良貸款的覆蓋率為278.1%,佔貸款總額的比率為2.7%。
“財政部的新規還可能大體抵消銀行業監管過渡到新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 II)對信用風險緩衝要求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2012年下半年中國的主要銀行可能採用高級內部評級法進行信用風險度量,這可能釋放出過剩的貸款損失準備。通過提高一般風險準備的計提比例,新規對銀行將過剩準備金用於發放紅利設置了障礙。”曾怡景進一步分析表示。
此外,由於一般風險準備僅針對銀行資産負債表上的風險資産,而並未涉及表外風險資産,因此,“鋻於過去兩年來中國銀行業的表外信貸增長強勁,銀行表外業務的風險依然值得警惕。”曾怡景稱,“2009-2011年中國八大主要銀行表外信貸承諾總額增長40.5%至11.5萬億元人民幣,相當於它們資産負債表上貸款總額的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