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未納入銀行公佈收費名錄的一律不得收費

2012-04-09 08:50     來源:中新網     編輯:范樂

  中新網4月6日電 據銀監會網站消息,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6日通報了銀行業不規範經營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於一些銀行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收取不合理費用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所有銀行3月底之前要在官方網站或營業網點公佈由法人總部統一制定的服務收費價目明細,按照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類分別公示,從4月1日起嚴格按名錄收費,凡未納入名錄的一律不得擅自收費。

  4月6日,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通報了銀行業不規範經營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該負責人表示,對於一些銀行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收取不合理費用問題,銀監會高度重視,部署了專項治理活動,並成立專項工作班子,目前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該負責人介紹了專項治理活動的工作安排,主要為:

  一是制定規則,頒布禁令。在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和具體部署下,銀監會于1月20日及時發佈了《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提出了“七不準、四公開”要求,在與相關部門充分商議的基礎上確定了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向國務院報告後實施。

  二是全面動員,自查整改。2月7日,銀監會召開專項治理的電視電話會議,各級監管派出機構負責人和全國銀行業系統各級高管人員一萬多人參加會議,對專項治理活動進行了整體部署和系統性安排,明確了八項整治重點,確定了八項工作任務,劃分了各工作階段時點。各監管派出機構、各家銀行也都分別召開了轄內機構和本系統的專題會議,學習貫徹銀監會會議精神和“七不準、四公開”等業務規定,推動自查整改。

  三是公開價目,引入監督。銀監會要求所有銀行3月底之前要在官方網站或營業網點公佈由法人總部統一制定的服務收費價目明細,按照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類分別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並從4月1日起嚴格按名錄收費,凡未納入名錄的一律不得擅自收費。

  四是現場訪查,嚴格監管。從4月1日起,由銀監會組織全國各級派出機構,全員出動,深入轄內銀行網點現場訪查,嚴格處罰。

  五是完善法規,建立長效機制。銀行服務收費管理涉及政府多個部門,銀監會將積極會同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等部門,共同制定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建立長效約束機制。

  該負責人表示,總體看,各家銀行根據銀監會提出的“陽光晾曬”思路,較好落實了“七不準、四公開”規定,梳理規範了服務價目,自主停止了一批收費項目,頒布了一些優惠政策。但我們也發現,部分銀行在執行中還是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規範。(中新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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