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成思危將目前的獨董制度概括為獨董無權、熟人專政、一人多任三大弊端。(見4月13日《新京報》)
應該説管理層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獨董制度的本意是好的,一方面是為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另一方面也是通過獨董來監督公司高管以及大股東的行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但實際上,從最早曝出的鄭百文“花瓶獨董”陸家豪,到如今“花瓶獨董”一直在延續。成思危所言的獨董無權、熟人專政、一人多任三大弊端,確實是有目共睹。
獨立董事之所以淪為花瓶董事,這是由現行的獨董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端所決定的。
首先,獨立董事由上市公司選聘,而在上市公司裏,大股東佔據著一股獨大的位置。在這種情況下,大股東挑選出來的獨董,不可避免要顧及大股東的態度,如何敢監督上市公司高管及大股東的行為?
其次,獨立董事拿的是上市公司的薪酬。三普藥業的獨董2008年的年薪較2007年上漲72%,而該公司卻連續11年未向投資者分紅。又如西部礦業,該公司2008年凈利潤降六成,而公司獨董薪酬每人高達25萬元。面對這樣的高薪酬,獨董們擺正心態不是件容易的事。
此外,上市公司的獨董很多是社會名流,他們本來就身兼數職,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還被許多上市公司請去擔當獨董之職,有的一人就身兼五六家上市公司獨董之職,加上他們原有的職業,及社會上的各種兼職,一人擔負著七八家甚至十家以上的職務。這樣的一些獨董,他們如何有精力與時間來兼顧上市公司獨董的事情?
就目前的獨董制度來説,必須進行一場大的改革。對獨董實行委派制,獨董工資由監管部門或獨董協會負責發放,且實行“專業獨董”制度,獨董必須保證每月有10天的時間在上市公司上班。(皮海洲 湖北 財經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