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保險公司保費預定利率的緊急通知
各保險公司:
鋻於中國人民銀行已于10月23日降低金融機構各項存、貸款利率,對保險公司的業務産生較大影響。為保證保險公司經營的穩定性,現通知如下:
一、將人壽保險業務的保費預定利率上下限調整為年複利4%至6.5%;
二、各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立即對人壽保險業務的預定利率按以上規定進行調整,自1997年12月1日起新簽發的保單必須符合以上規定;
三、各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對人民銀行已經批准備案的險種,可以在變更預定利率後,邊重新報備邊執行。條款內容有變更者不在此列,必須作為新條款報備。新條款必須按照調整後的預定利率報備。
四、各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對已經簽發的保單必須按照原條款和費率執行,不得更改。
中國人民銀行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