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詳解核與輻射事故後如何進行醫學應急

時間:2011-03-16 13:22   來源:新華網

  資料圖片:東京電力公司15日説,福島第一核電站3號機組反應堆上方有白色蒸汽冒出,4號機組出現爆炸併發生火情。日本首相菅直人指示,居民避難半徑從第一核電站周邊20公里擴展至30公里。這張日本共同社3月13日發佈的資料照片是2008年10月拍攝的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外景,從左至右依次為4號、3號、2號和1號機組。 新華社/共同社

  近期,日本地震災區核電站多個機組出現險情引起我國民眾對於核輻射問題的關注。衛生部網站15日發佈《核與輻射事故醫學應急問與答》。問答指出,當全身照射劑量大於1戈瑞(Gy)時,人體會出現急性放射性病等健康效應。但對於核電站事故中釋放的放射性落下灰,大量的放射性煙雲經過長距離輸運後,不大可能出現如此高劑量照射的情況。

  據介紹,核事故指的是核設施或者核活動中發生的嚴重偏離運作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若有關的專設安全設施不能按設計要求發揮作用,則放射性物質的釋放可能會達到不可接受的水準。核事故後煙雲飄浮的距離,取決於風速和其他氣象條件。

  問答指出,通常情況下,發生核與輻射事故後的首要任務是限制輻射暴露的發生。主要通過疏散或隱蔽受影響人口,減少放射性煙雲沉降的影響。根據大氣中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和當時的氣象條件,例如風向和降水等,並依據爆炸的中心範圍,國家將會確定在多大半徑範圍內應採取緊急隱蔽防護措施。

  一旦出現核與輻射突發事件,公眾必須做的第一件事是盡可能獲取可信的關於突發事件的資訊,了解政府部門的決定、通知。應通過各種手段保持與地方政府的資訊溝通,切記不可輕信謠言或小道資訊。其次,公眾應迅速採取必要的自我防護措施,例如可以選用就近的建築物進行隱蔽,關閉門窗,關閉通風設備,並根據地方政府的安排實施有組織、有序地撤離。當判斷有放射性散佈事件發生時,切忌不能迎著風,也不能順著風跑,應儘量往風向的側面躲,並迅速進入建築物內隱蔽。應採取呼吸防護,包括用濕毛巾、布塊等捂住口鼻,過濾放射性粒子。體表的防護可用各種日常服裝,包括帽子、頭巾、雨衣、手套和靴子等。若懷疑身體表面有放射性污染,採用洗澡和更換衣服來減少放射性污染,並防止食入污染的食品或水。

  問答強調,出現核與輻射事故時,公眾要特別注意保持心態平穩,千萬不要惶恐不安。

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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