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如何辦理大陸本科生和研究生考試報名?

時間:2006-09-25 16:07   來源:
 

心橋編輯:

  您好!

  我是臺灣人,現有一問題請教:現在有好多的臺灣學生到大陸深造,我有兩個孩子,也希望送他們到大陸高校學習,但不知如何在大陸報名考試,麻煩您了!謝謝!


網友宋先生: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信任與支援!

  誠如您所言,目前的確有較多的臺灣學子在大陸高校深造,並且大陸政府也極力支援。並就該問題有關政府部門出臺了相關的條例辦法,規範大陸高校對臺招生工作!就您的問題我們也查閱了相關招生簡章,得知:
 
  本科生一般每年4月報名,6月中旬考試,7月上旬錄取,9月初開學。具體可向6個報考點聯繫諮詢。即:廣州聯合招生辦公室,福建省和廈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高校招生辦公室,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香港考試局,澳門中華教育會。各報名點均備有《考試大綱》,考生可以索取。不便徑往報名者,可以通訊報名。但考試必須親自前往。

  研究生的報考,一般在每年12月份報名。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在4月10日前後,復試在5月20日前後。有四個報考點: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北京理工大學,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澳門基金會。初試統一組織,復試由學校決定。

  藝術體育類考生的報名辦法同上,但考試科目,除共同的文化課外,還加試相應的專業課,由學校決定安排。

  有關報考的具體事項,每年教育部都發招生簡章,可向報考點索取,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

  祝一切順利!

                                心橋編輯

                              2005年1月19日

 

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簡章”


一、報名

  1.條件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相當於中學六年級),品行端正,無犯罪歷史紀錄,身體健康,包括由內地(國內)移居香港、澳門、臺灣或國外的人士。

    招生院校對學生身體條件的特殊要求請參照招生專業目錄。

  2.時間

    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十七日(澳門地區報名時間由澳門中華教育會定)

  3.地點及手續

    聯合招生辦公室

      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26,38627820

    福建省高校招生辦公室
      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遞區號:350003
      電話:(0591)7843064

    福建省廈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
      廈門市勵志路5號,郵遞區號:361003
      電話:(0592)2135653

    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
      上海市欽州南路500號,郵遞區號:200234
      電話:(021)64513403,64511200轉

    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
      北京市海澱區皂君廟4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2114253,62121932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九龍新蒲崗爵祿街十七號,電話:23280061

    香港中國旅行社及各分社:
      灣仔分社:香港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 電話: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華道196-202號嘉富大廈地下 電話:25650370

      香港仔分社:香港仔大道223-227號利群商場地下4號 電話:28732213

      筲箕灣分社:筲箕灣南康街18號康華大廈地下 電話:28854728

      旺角分社:九龍旺角洗衣街62-72號 電話:27895888

      觀塘分社:觀塘牛頭角道300-302號裕民中心商場地下 電話:23438243

      荃灣分社:荃灣青山道189號地下 電話:24991433

      大圍分社:沙田大圍村南道77-81號 電話:26917261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號 電話:24755367

      土瓜灣分社:九龍馬頭圍道426-430號 電話:27132021

      屯門分社:新界屯門青山公路168地段 電話:26188188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香港銅鑼灣摩頓臺5號百富中心16樓
      電話:28936355

    澳門中華教育會:
      澳門水坑尾街78號中建商業大廈7樓
      電話:333611

    澳門中國旅行社:
      澳門新口岸長崎街新華大廈10樓
      電話:7998800

    各報名站備有《考試大綱》,考生可徑往索購。在國外的華僑考生向我國駐外使領館提出申請,經使領館推薦報名。

    報名時,考生須繳本人學歷證明、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報到時補繳最後一學年的成績單)、居住所在地身份證明(交副本)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兩張,並繳付約合港幣伍佰伍拾元的通用外匯作為報名考試費。

    不便徑往報名站者,可用通訊形式報名,將有關證明及報名考試費(另加郵資、代辦費港幣五十元)經寄擬前往考試的報名站,報名站會將有關表格寄上,考生應于四月十七日前將填就的表格寄回報名站。

    報名後未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二、填報志願

  1.考生可填報四所學校誌願,每所學校填報四個係科或專業志願。

  2.報考內地聯合招生院校的考生,亦可填報華僑大學和暨南大學各係科或專業志願。

  3.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填報二所預科學校。

  三、考試

  1.科目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歷史、地理、英語

    理工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物理、化學、英語

    醫藥學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英語

    理工類各專業和醫藥學類各專業可以兼報,但需參加醫藥類科目考試。

    各科滿分均為一百分,各類別滿分以該類別考試科目成績之和計算,即文史、理工類滿分為500分,醫藥類滿分為600分。

    以《考試大綱》為命題依據。

  2.時間

    六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六月二十五日 (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物理、歷史

  六月二十六日 (星期日) 9:00-11:00 英語  13:30-15:30 化學、地理

  六月二十七日 (星期一) 9:00-11:00 數學  13:30-15:30 生物

  3.地點

    廣州        由聯合招生辦公室安排;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廈門        由廈門市招生辦公室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        由澳門中華教育會安排。

  4.考試規則由各考點向考生公佈。

  四、錄取

    七月上旬開始錄取工作。招生院校在錄取線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未被高校錄取的考生,可到有關學校讀預科或進行高考補習。

    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並經學校考試合格後可進入高等學校進行本科學習。

  五、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入學報到時間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準。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學生在校期間,按國家教育部發佈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管理,並可免修政治理論課。

  六、其他

    學生上學原則上都要繳納學費和雜費,入學後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生每一學年繳納學費和雜費共計1000-1500美元(或等值人民幣)。住宿費按各校規定收取。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本科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其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或至少應持有有效期為一年的出入境證件。臺灣省新生還需辦妥途經香港返回臺灣的香港再入境手續。或提供學業結束後能及時離開大陸返臺灣的保證書。

    報考藝術、體育院校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由藝術、體育院校確定,考生本人要及早直接與要報考的院校聯繫。

    凡符合本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欲報考《專業簡介》所登高校之外的祖國大陸(內地)其他高等學校者,可參加本次考試。各報名站負責辦理報名手續。考生的考試成績及有關資料,由聯合招生辦公室負責轉到報考學校,由學校根據其培養要求決定是否錄取。考生可在國際網際網路上查詢成績、錄取情況以及招生學校的情況,聯合招生辦公室的網址是:www.ecogd.edu.cn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開設港、澳、臺、華僑學生預科班學校名單

  清華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首都師範大學  暨南大學  中山大學  廣州中醫藥大學  汕頭大學  華僑大學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福建師範大學  福建中醫學院  福建醫科大學  福建農林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南京中醫藥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雲南師範大學  湖南中醫學院  青島大學醫學院  華中科技大學  湖北中醫學院  武漢大學  江西中醫學院  上海中醫藥大學  浙江中醫學院  廣西大學  山東中醫藥大學  集美大學  蘇州大學  揚州大學  南京醫科大學  成都中醫藥大學
 
  開設港、澳、臺、華僑學生高考補習班學校名單

  復旦大學附屬中學  浙江大學附屬中學  南京師範大學  暨南大學華文學院  中山大學  廈門大學附屬中學  山東師範大學附屬中學  重慶大學  武漢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附二  “2004年內地(祖國大陸)高等學校從香港、澳門、臺灣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簡章”


    一、報名

    (一)資格

    1.應是香港、澳門或臺灣永久居民。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四十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四十五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

    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並享有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研究生:

    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按學校的規定交納學費。

    3.教育部為香港、澳門、臺灣人士設立的全日制獎學金研究生:

    獲教育部獎學金的研究生除免交學費外,另發給獎學金: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幣,碩士生每人每月650元人民幣。

    (三)報名時間

    200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報考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453458,圖文傳真:(010)68912285

    2.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臺5號百富中心16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十三至十五樓

    電話:(00853)3969322圖文傳真:(00853)322340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證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報考費為500港元。不參加考試者不退報考費。

    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點聯繫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港元,並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聯繫電話、傳真機號或E-Mail地址。

    報考藝術類學校的考生按所報考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要求到學校報名(或函報)並到校參加考試。

    (六)填報志願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

    2.報考教育部為香港、澳門、臺灣人士設立獎學金的研究生,還可兼報公費全日制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教育部在下列學校為香港、澳門、臺灣人士設立研究生獎學金: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報考碩士生的須應試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及一門外國語;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及一門外國語,均為筆試。筆試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其中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的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管理(滿分值為1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初試合格者,復試與否及復試內容、方式由招生院校確定。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04年4月24日至25日。

    (三)復試地點、時間

    地點:由招生院校確定。

    時間:2004年6月5日之前。

    三、錄取

    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于6月中旬由錄取學校函寄考生本人。獲教育部獎學金的通知書也由錄取學校寄發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於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錄取學校在“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半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編輯: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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