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當局“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冤獄賠償法修正案”,除了將名稱改為“刑事補償法”之外,死刑的賠償金由現行的每天1000元到3000元(新台幣,下同),提高為每天折算5000元,並且取消賠償金最高3000萬元的上限。
臺“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將現有的“冤獄賠償法”,依照“大法官”的解釋內容,改名為“刑事補償法”,並將搜索、扣押也納入刑事補償的範圍。另一方面,修法條文也將死刑的補償金,由現行的每天新台幣1000元到3000元,提高為每天折算5000元,雖然仍舊維持1000萬元的補償金下限,不過取消最高3000萬元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