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浙江省特定種類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8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浙江省特定種類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已經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
省長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此件公開發佈)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浙江省特定種類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省人民政府決定:
《浙江省特定種類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予以廢止。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