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寧夏頻道3月16日電(記者曹健)《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日前出臺,除部分特殊職位外,自治區機關補充正科級以下(含正科級)職務層次、地級市機關補充主任科員以下(含主任科員)非領導職務層次公務員,一般應從下級機關採取公開遴選的辦法考選。
據了解,以往自治區級、市級機關公務員中不少從高校直接招錄,這些公務員往往對基層情況不甚了解,這導致一些工作計劃、工作指導等脫離基層實際,影響到基層工作的正常開展。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介紹,公開遴選公務員是為了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建立健全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公務員的機制。
參加公開遴選的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在下級機關工作滿2年以上,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參加自治區機關公開遴選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參加地級市機關公開遴選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超過40周歲等。公開遴選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市以上機關工作需要和下級機關公務員隊伍的實際情況定期、統一組織。報名採取組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等方式進行。公開遴選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此外,自治區機關之間、市級機關之間符合公務員轉任條件者,可按照規定的程式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辦理轉任手續,可以不納入遴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