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自治區審計廳近日出臺《深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突出了對領導幹部履行決策權、管理權、政策執行權、監督權和個人遵守廉政紀律情況的審計。
該《意見》規定,經濟責任審計堅持以領導幹部權力運作為主線,以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為基礎,全面評價領導幹部履行經濟發展、經濟決策、經濟管理、經濟政策執行、經濟監督責任和遵守廉政規定(即“五責一規定”)的工作思路。同時明確了部門領導幹部、市縣(區)黨政領導幹部、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鄉(鎮)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對審計報告和結果報告的格式、內容、責任界定、報送單位等分別進行了確定。
審計部門將轉變以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為主要內容的審計模式,加大對中央和自治區關於調整經濟結構、提高經濟增長品質相關政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大對經濟運作中潛在風險的揭示和反映力度,維護經濟安全;加大對民生工程和資金的審計;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揭露和查處力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