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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阜新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2004.07.19)

時間:2005-12-23 14:34   來源:
 


  第一條  政策優勢。遼寧阜新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以下簡稱農科園區)是國家首批21個農業園區之一,是國家農副産品加工區之一,享有國家政策支援。凡是註冊在農科園區的企業,只要符合國家鼓勵的産業發展方向,農科園區幫助企業向科技部、農業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及省、市等相關部門申報立項,爭取資金支援。

  第二條  土地優勢。在農科園區範圍內規劃建設用地12平方公里,劃分為農副産品加工區(食品加工區、果蔬加工區、乳品加工區、畜産品加工區、)、工業園區、物流市場、商業住宅區、高效設施農業區。土地價格執行60-300元╱m2標準。入區企業可分別通過出讓、租賃、入股等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為40年至70年。在使用期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繼承。

  第三條 農科園區設立企業發展扶助資金,支援新入區企業的發展。對於外商固定資産投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上,內商固定資産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生産加工型企業,自企業開工之日起,5年內享受企業發展扶助資金,具體數額為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現農科園區財政收入的100%;從第6年到第10年仍享受企業發展扶助資金,具體數額為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現農科園區財政收入的50%;對於繳納增值稅的,3年內按繳納增值稅農科園區財政收入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

  第四條 對於內、外商投資的非生産加工型企業,自企業開業之日起,3年內享受企業發展扶助資金。對於年繳納營業稅、增值稅額在50-100萬元的企業,農科園區按其納稅額實現園區財政收入的20%獎勵企業;對於年繳納營業稅額超過100萬元的企業, 100萬元以上部分,農科園區按其納稅額實現園區財政收入的30%獎勵企業。

  第五條 農科園區對招商仲介人實行獎勵政策。對固定資産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新建生産加工型企業,經農科園區指定部門認定後,農科園區財政局即對仲介人進行獎勵。首次獎勵額度為固定資産投資額的3‰,以後每年獎勵該企業納稅額實現園區財政收入的10‰,獎勵期限為5年。

  第六條 在企業孵化期間(通常為一年),經農科園區認定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可進入園區創業中心,農科園區免費為企業提供辦公場所和資訊服務。

  第七條 農科園區負責新上企業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允許企業在其生産經營期內加速固定資産折舊。

  第八條 農科園區實行“一站式辦公”、“保姆式”服務。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園區聘請專家學者免費為企業諮詢。同時實行“無費區”收費政策,進區企業除國家、遼寧省垂直管理部門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外,免交一切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九條 對於農業産業化項目、高新科技産業項目、出口創匯等重點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方式處理。

  第十條 本優惠政策自發佈之日起實行,由遼寧阜新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招商局負責解釋。


          遼寧阜新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來源:遼寧阜新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網站)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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