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府〔2005〕56號)
為方便臺灣漁船在我省境內的停靠、補給,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現決定對全省沿海所設立的臺灣漁船停泊點進行調整。公告如下:
設置三亞市三亞港、文昌市清瀾港、洋浦經濟開發區幹衝港、東方市八所港4個臺灣漁船停泊點。
撤銷原海口市新港、瓊海市潭門港、儋州市白馬井港、萬寧市烏場港、陵水縣新村港5個臺灣漁船停泊點。
自2005年10月1日起,凡進入我省港口碼頭的臺灣漁船,必須按公告指定的停泊點停靠。被撤銷的臺灣漁船停泊點同時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來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責任編輯:齊曉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