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業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閩林産〔2010〕9號
關於印發《福建省林業産業振興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林業局(經發局)、發改委、財政局、外經貿(貿發)局、國稅局、地稅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林業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的《林業産業振興規劃(20l0-2012年)》,加快推進我省林業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林業跨越發展,提高林業産業競爭力,發揮林業在農村産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我們制定了《福建省林業産業振興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切實抓好貫徹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福建省林業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林業産業振興實施方案
林業産業是以經營森林為主體的生態經濟系統産業,主要包括林木種植業、經濟林培育業、花卉培育業、木竹採運業、木竹加工業、人造板製造業、木漿造紙業、林産化學加工業、林副産品採集加工業、森林旅遊業等。林業産業作為重要的基礎産業,除具一般産業的共同屬性外,還有自身的四大特性,即資源的可再生性,産品的可降解性,三大效益的統一性,一二三産業的同體性。森林産業體系作為“森林福建”的三大體系之一,涉及國民經濟第一、第二和第三産業多個門類,涵概範圍廣、産業鏈條長、産品種類多,不僅為福建跨越式發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大量物質或非物質的生態産品,而且在加快山區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村産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提高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為貫徹落實國家《林業産業振興規劃(2010-2012年)》、《福建省委省政府關於持續深化林改、建設海西現代林業的意見》和《中共福建省委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推動福建跨越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快我省林業産業結構調整、促進産業優化升級,轉變林業經濟發展方式、支撐生態省建設、實現“森林福建” 建設目標,結合實際特就我省林業産業發展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産業發展現狀
(一)發展優勢
——資源優勢。福建省是我國南方重點集體林區,自然條件優越,森林資源豐富,全省現有林地面積914.81萬公頃,佔土地總面積的75.3%,森林覆蓋率達63.1%,居全國第一位;活立木蓄積量5.32億立方米,居全國第七位,其中人工林蓄積量1.96億立方米,居全國首位;竹林面積1489.65萬畝,約佔全國的1/5,居全國首位。全省有木本植物1943種,有陸生脊椎野生動物873種,種類佔全國三分之一。生物多樣性保護較好,藥用生物資源十分豐富,共有445科、2468種,屬我省地道名産藥材21種,大宗主要藥材91種,珍稀名貴藥材27種。已建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0個,省級22個,市縣級53個,保護小區(點)3185多個,保護區和小區面積約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6.7%,居華東地區首位。已建成省級以上森林公園85個,公園面積達17.8萬公頃。據測算,福建省森林生態服務功能評估總價值達7000億元以上。
——區位優勢。福建省在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居主體地位,北承長三角,南接珠三角,在全國區域經濟發展佈局中處於重要位置;且在國家林業“東擴、西治、南用、北休”分區發展格局中,屬於“南用”區域;另外,又與臺灣隔海相望,具有對臺交流合作的獨特優勢,有海峽兩岸林博會、花博會(農博會)、茶博會等兩岸林業交流合作平臺,是對臺林業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
——地理優勢。福建地處東南沿海,擁有豐富的海域岸線,有著眾多優良深水港灣,具有良好的港口物流條件,為原木等原材料進口和林産品的出口提供便利。且福建山多林多,全省山地面積約佔全省土地面積的80%,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屬亞熱帶,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土壤肥沃,具有發展林業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水熱條件優越,極適宜林木生長,林木綜合生長率達9.51%,超過全國平均5.51%的水準。
——政策優勢。福建是全國最早對外開放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國唯一的林業改革與發展綜合試驗區,2003年在全國率先推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極大地激發了林業生産的活力。國務院出臺《關於支援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若干意見》後,58個部委相繼出臺相關扶持措施意見,國家林業局也出臺9條關於支援海峽西岸經濟區林業發展的措施意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林業發展,出臺了《關於持續深化林改建設海西現代林業的意見》,全省各級和各部門也高度重視和支援林業發展,這些都為林業産業的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人才優勢。福建省林業産業發展歷來位居全國前列,具有良好的産業發展基礎,培養和積累了大批的技術和管理人才。省內有農林大學、林職院等五家林業科研院校,擁有林業高、中級專業技術人才3000人。尤其是,福建莆田籍木材經銷商遍佈全球,已建立了良好的經銷網路。幾乎掌控了全國各主要木材集散地或口岸。據統計,莆田人在外地從事木材經營的約有16萬人,經營企業8萬多家,其中規模以上企業有800多家,年創産值100億元。
(二)發展成效
近年來,福建省始終堅持“以二促一帶三”的産業發展戰略,通過持續拓展服務平臺、持續轉變産業結構、持續運作激發活力,保持了林業産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主要體現在六個“持續”。
——林業産業規模持續壯大。全省林業産業總産值從2005年的919億元增長到2009年的1473億元,佔全國1.75萬億元的8.42%,位居全國前列。全省商品材産量達到635.3萬立方米,人造板産量達到702.12萬立方米。
——林業産業結構持續優化。基本形成資源基地與加工基地相適應,傳統産業、特色産業、新興産業協調發展的産業體系。一、二、三産的比重由2005年的31:67:2調整到2009年的27.1:70.6:2.3。林業工業産值佔林業總産值的比例不斷加大,已佔林業總産值的70.6%,比全國高了20多個百分點。
——林産品品質持續提升。全省現有規模以上的林業工業企業2674家,省級林業産業化龍頭企業79家,境內外林業上市企業7家。全省林産品被評為“中國名牌産品”2個,“中國馳名商標”10枚,“國家免檢”産品7個,“福建省名牌産品”157個。木(竹)材、竹木製品、木質活性炭、松香、人造板、傢具等産品産量均居全國前列。2009年全省累計實現出口交貨值147.34億元。
——林區林農收入持續增長。林業産業已成為山區經濟支柱産業,是當地財稅重要來源之一,是農民增收的主要途徑,一些主要林區的農民從林業發展中獲得的收入已佔到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林業也是鄉村集體收入不可缺少的部分,一些重點林區縣的村財年從林業收入可達10萬元以上。
——林業資源利用率持續提高。産業集聚逐漸形成、企業分工協作不斷加強,木材等資源綜合利用率顯著提高。人造板産量已超過本省木材産量,作為木材生産大省,每年還需從國外進口原木和鋸材約150萬立方米左右,木材加工利用率達95%以上。
——閩臺林業合作交流持續增強。目前,臺商在福建投資創辦的林業企業達400多家,其中規模以上200多家,合同利用臺資6.9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5億美元。作為閩臺林業合作重要平臺的海峽兩岸花博會和林博會已連續成功舉辦12屆和6屆。
(三)主要問題
近年來,福建省林業産業發展迅速,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一是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仍未消除,國際貿易壁壘將進一步加劇,國際貿易摩擦日益增多,木材等原料進口不利因素增加,林産品進出口將面臨較大的風險。二是氣候變化引起全球對環境保護前所未有的重視,要求控制森林資源的採伐、增加森林的固碳能力的呼聲很高,勢必給傳統木材加工業帶來更加嚴峻的挑戰。而我省森林資源結構性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森林經營總體水準不高,林地産出率偏低,森林的綜合效益還有待提高。三是産業結構有待調整優化升級,森林生態休閒旅遊等為主的非木質資源開發利用産業仍發展不快。林業企業品牌帶動力不足,市場競爭力不強,總體科技含量不高,技術水準和創新能力有待提升。四是産品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不高,産業鏈不長,初級粗加工産品多,精深加工産品少。五是産業聚集度不高,特色不夠鮮明,且缺乏有效的扶持措施,難以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六是林業産業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的融資途徑。目前的融資擔保機制,不利於中小企業融資和發展壯大。
二、發展思路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全省林業工作會議精神,以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科學發展為統領,緊緊圍繞“生態省建設”、“生態優先原則”和“轉變發展方式,建設森林福建”的戰略部署,充分發揮福建的資源、區位、地理、政策、人才優勢。做強第一産業,進一步調整林種、樹種結構,推廣良種良法,應用科學技術提高林地産出水準,大力發展竹業、速生豐産林、工業原料林、大徑材和珍貴樹種、木本糧油、花卉苗木、森林藥材、森林食品、林産化工原料和野生動植物馴養繁殖利用等興林富民産業;做精第二産業,改造提升人造板、傢具、制漿造紙、林産化工、木竹製品等傳統産業,往深加工發展、提高産品附加值,大力培植生物制藥等新興産業,積極開發生物質材料和生物質能源,培育新增長點,加快園區建設和産業集聚;做大第三産業,開放開發,做大總量,大力發展森林旅遊、休閒養生、産品物流、林業仲介等服務産業,打造森林文化産業,建設生態文明,提高人們的幸福指數。確保林業産業在全國的領先地位,充分發揮林業産業在繁榮市場、擴大就業、服務“三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則
1.生態優先,協調發展
堅持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積極轉變觀念,由“快”向“又好又快”發展方式轉變,由過去以木材加工為主的傳統産業向資源培育、林産加工、新興産業全面協調發展轉變。充分利用林地資源,大力發展林下經濟。積極發展生物質能源、生物制藥、木本糧油、森林生態旅遊等新興林業産業,提高林業綜合效益,積極配合維護國家能源安全、糧食安全,增加城鄉勞動力就業,促進“三農”問題解決,推動城鄉統籌發展,為國民經濟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2.加強引導,科學發展
完善佈局規劃,引導林業産業科學發展。進一步調整産業結構,促進優化升級,通過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和産業政策引導,淘汰高耗能、重污染、低效率的落後工藝和産能,實現林業産業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不斷拓展産業領域,努力培育新增長點;完善産業佈局,加快産業集聚,形成特色産業集群;提升産品品質,強化品牌帶動效益,增強林業産業的競爭力。
3.改革創新,持續發展
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完善各項配套改革措施,進一步激發林業經濟發展活力;建立産學研合作機制,搭建對接平臺,不斷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水準,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水準。
4.興林富民,和諧發展
堅持為民惠民利民,積極擴大就業、增加林農收入,調動生産積極性,加快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轉變,開發林業的多種功能、多種效益,推動林業産業發展以開闢廣大林農致富之路。促進農民增收、統籌城鄉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5.擴大開放,合作發展
繼續擴大對外開放,依靠港口優勢,充分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發展外向型林産加工業,拓展林業發展空間。繼續搭建閩臺林業合作交流平臺,拓展合作領域,創建全國林業對臺交流合作的示範窗口。為促進兩岸林業發展合作交流和祖國的和平統一做出貢獻。
(三)發展目標
形成生態、經濟、社會綜合效益良好,産業結構和規劃佈局合理的森林産業體系。繼續保持森林産業在全國的領先地位,進一步發揮林業産業吸納城鄉勞動力就業、服務“三農”、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作用,鞏固和提升林業産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到2015年實現林業産業總産值2800億元,林業增加值達1193億元。到“十二五”末,力爭新辦閩臺林業合作項目100個,累計合同利用臺資2億美元以上。到“十二五”末,一、二、三産業産值的比重由2009年的27.1:70.6:2.3調整為25:65:10。
(四)發展佈局和重點
按照山區、沿海的地理差異,分區施策、分類管理,加快産業集聚,重點建設速生豐産用材林、短週期工業原料林、豐産竹林、珍貴樹種、大徑材、種苗花卉、名特優經濟林、森林食品、森林藥材和生物質原料林基地等“十大原料林基地”和外向型林産工業集群、木製傢具和花卉産業集群、林産工業和生物産業集群、林産化工和筍竹加工産業集群、森林旅遊産業集群等“五大林業産業集群”。到“十二五”末,全省培育5個年産值100億以上的集中區,10個年産值50億元以上的林業産業重點縣(市、區),10個年産值10億元以上的林業重點企業。
1.外向型林産工業集群
以莆田為中心,輻射泉州、福州。重點發展進口木材加工貿易(包括木雕和古典傢具)和紙及紙製品加工特色産業。進口木材加工貿易産業是以莆田為中心,輻射福州。依託莆田秀嶼國家級木材加工貿易示範區、仙遊倣古傢具城和莆田工藝美術城,發展以進口木材為原料的木材加工貿易、木竹雕刻工藝品和古典傢具産業。到“十二五”末,年進口原木300萬立方米,培育以莆田秀嶼國家級木材加工貿易示範區為中心的産值超100億元的産業集中區,秀嶼、仙遊2個産值超50億元的縣(市、區),福人、標準木業2個産值超10億元的龍頭企業。紙及紙製品加工産業以泉州為中心,輻射漳州、莆田。依託泉州紙製品加工集聚區和泉州玖龍高檔包裝紙生産基地和莆田金鷹林漿紙一體化項目,發展以進口廢紙漿和短週期工業原料林為原料的制漿造紙業和紙製品加工業。到“十二五”末,培育1個産值超100億元的制漿造紙和紙製品加工産業集中區,晉江市1個産值超50億元的縣(市、區)。
2.木製傢具和花卉産業集群
以漳州為中心,輻射廈門、泉州。重點發展人造板傢具、種苗花卉特色産業。人造板傢具産業是以漳州為中心,輻射泉州、廈門。重點是以漳州速生豐産林和進口木材為原料,發展以膠合板為主的人造板加工和木製傢具製造為主的木材深加工産業。到“十二五”末,年生産短週期工業原料100萬立方米,進口木材150萬立方米,培育1個産值超100億元的木製傢具産業集中區,薌城區1個産值超50億元的縣(市、區),2個産值超10億元以上龍頭企業。種苗花卉産業是以漳州為中心,輻射龍岩、廈門。以海峽兩岸漳州花博會為平臺,以海峽兩岸(漳州)花卉集散中心、廈門亞熱帶花卉中心為依託,發展以鮮切花、種苗花卉貿易、香精香料提取等為主的種苗花卉加工貿易産業。到“十二五”末,培育漳浦縣1個産值超50億元的縣(市、區),培育廈門舫昌集團1個産值超10億元以上龍頭企業。
3.林産工業和生物産業集群
以三明為中心,輻射龍岩。依託海峽兩岸(三明)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發展馬尾松、杉木、桉樹、竹材等為原料的人造板加工、制漿造紙、林産化工、森林食品、木竹加工等林産加工業。到“十二五”末,培育1個産值超100億元的林産工業集中區,永安、沙縣、新羅3個産值超50億元的縣(市、區),永林、億隆2個産值超10億元以上龍頭企業。生物産業以三明、泉州永春、寧德柘榮為中心,輻射龍岩。依託三明國家林業生物産業基地、泉州永春生物産業園區、寧德柘榮藥城,發展生物醫藥、生物質能源産業。到“十二五”末,培育三元、永春、柘榮等産值超10億元的生物醫藥産業園區,使全省生物醫藥産值超100億元,生物能源産業産值超50億元。
4.林産化工和筍竹加工産業集群
以南平為中心,發揮閩北豐富的森林資源和筍竹資源優勢,重點發展林産化工、活性炭、筍竹加工等特色産業。林産化工業依託建陽海西林産工貿城,輻射邵武林産加工園區發展林産化工業。活性炭産業依託延平綠色工業園,輻射建甌、順昌、邵武、沙縣、泰寧等周邊縣市。筍竹加工産業依託建甌中國筍竹城,輻射延平綠色工業園、南平市武夷國家級生物産業基地和政和中國竹具工藝城等,以閩北豐富的筍竹資源為原料,發展筍竹特色加工産業。到“十二五”末,培育1個産值超100億元的筍竹加工産業集中區,邵武、建甌2個産值超50億元的縣(市、區),中福、王斌2個産值超10億元以上龍頭企業
5.森林旅遊産業集群
打造“海峽森林生態旅遊”品牌,努力建設我國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遊中心和世界級旅遊目的地。根據海峽西岸城市分佈特點及福建旅遊資源特色,將福建森林旅遊劃分為山、海和紅色生態旅遊區。一是以武夷山為龍頭,輻射南平、三明,充分發揮森林資源豐富和自然環境優美的優勢,整合綠色山水生態旅遊資源,利用武夷山、大金湖等旅遊品牌的帶動功能,重點發展山、湖、洞休閒度假旅遊。二是以廈門為窗口,輻射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寧德沿海地區,依託區域內山水、濱海兼備的旅遊資源以及獨特民俗風情,優化太姥山、平潭島、湄洲島等濱海森林生態旅遊地開發建設,重點發展濱海旅遊和城市森林旅遊業。三是以龍岩為中心,輻射漳州,充分發揮紅色聖地、客家文化等旅遊資源優勢和森林生態環境優勢,利用客家土樓等旅遊品牌的帶動功能,重點發展森林文化體驗探索和休閒養生旅遊。到“十二五”末,培育全省森林旅遊産值超200億元。
三、實施措施意見
(一)規範和引導林業産業發展
一是加快産業集聚,形成特色産業集群。各級政府要通過貸款貼息、資金扶持等措施扶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區內企業發展,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爭取將我省外向型林産工業集群、林産工業和生物産業集群等列入國家林業局重點扶持的産業集群。
二是大力推進森林認證工作,實現可持續發展。認真落實《國家林業局關於加快推進森林認證工作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森林認證和林産品産銷監管鏈認證工作,以適應國際林産品貿易的新要求,在保障林産品順利出口的同時,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同時,加強林産品品質監督管理,安排一定資金對重點生産企業的重點林産品進行品質抽檢服務,有效提高林産品品質水準。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各種行業標準的擬定,開展品質認證、環境認證等認證工作。
三是積極發展新興産業,提高林業綜合效益。加快發展以植物枝葉提取加工利用為主的生物醫藥、生物能源和森林食品,以森林旅遊為主的非木質利用等新興産業。扶持林下種養殖、生物醫藥、生物能源、森林旅遊、林産品物流、仲介服務、野生動植物馴養利用等産業的發展,有效拓展林業經濟發展空間,在有效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同時,提高林農收入和林業綜合效益,從而實現經濟、社會、環境、資源相互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四是繼續貫徹落實《福建省林産加工業發展導則》。開展“五小”企業清理整頓工作,淘汰一批規模小、資源浪費、産能過剩、産品附加值低的企業。提高準入門檻,限制新建單線規模在5萬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纖維板項目、單線規模在3萬立方米/年以下的刨花板項目,以及2000噸以下的木質活性炭項目和1000噸以下的脂松香生産項目,限制新上小型鋸材加工項目。
五是提升傳統産業,走清潔生産道路。鼓勵企業引進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産業,進一步提高森林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並通過能源供應系統改造,走節能降耗、清潔生産的道路。
六是提升産品品質,打造産品品牌。加強林産品市場管理,健全林産品品質安全檢測制度,加強林産品的品質監管。鼓勵企業採用國內外先進標準,提高産品品質水準。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各種産品品牌和區域特色品牌,形成一批林業知名企業和名牌産品。
七是規範森林採伐管理制度。認真落實《福建省林業廳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編制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閩林資〔2009〕5號),企業或個人森林經營面積達到2萬畝以上規模的,已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的可以單獨編限;允許森林經營單位跨行政區域編制森林經營方案,跨行政區域編制採伐限額,以方便企業自主組織森林經營活動;允許經營單位自主確定短輪伐期用材林主伐年齡。依法嚴厲打擊亂砍濫伐、私收濫購、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規範林産加工企業的經營秩序。
(二)加大林業産業發展資金的投入
一是認真落實各項惠林政策。將林業良種補貼和林業機具補貼納入政府農業和農機補貼範圍,繼續扶持油茶林、竹林基地建設。各級要積極落實林業貸款貼息扶持政策。落實《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印發(對外經濟合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05〕255號),對我國企業從事境外投資,境外林業合作等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業務予以支援。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造林綠化推進森林福建建設的通知》(閩委〔2010〕37號),落實十二條優惠政策。
二是落實現有的各項林業信貸優惠政策。落實《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林業局關於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09〕170號),增強金融對林業發展的服務能力。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辦林權抵押貸款、林農小額信用貸款和林農聯保貸款等業務,為林業中小企業和林農提供融資服務;應合理確定林業貸款的期限,最長可為l0年以上;對於符合貸款條件的林權抵押貸款,其利率一般應低於信用貸款利率;對小額林權抵押貸款,利率可不上浮或少上浮。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重點林區、林業重點縣及其重點林業企業所在的分支機構擴大林業信貸管理許可權,優化審貸程式,簡化審批手續,推廣金融“一站式”服務。
三是加大林業産業化龍頭企業扶持力度。繼續安排林業産業化專項扶持資金,用以扶持省林業産業化龍頭企業開展森林認證、科技創新、品牌建設等,扶持一批發展前景好的林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充分發揮龍頭帶動效應。各級各部門也要安排一定的資金扶持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引導和推薦企業積極參與各種品牌評選。不斷提高企業的商標意識、品牌意識和智慧財産權意識,重點扶持“森林人家”等一批區域特色品牌和林業名牌産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經營水準。引導林業企業通過聯合兼併、股份合作,組建大公司、大集團。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資本運作、上市融資不斷發展壯大。
四是實施森林綜合保險,增強林業生産風險保障能力。落實森林保險政策,引導林業企業、林業合作經濟組織、林農積極參與森林綜合保險,有效降低林業的經營風險,提高林業經營者抵禦風險能力,保證林業可持續發展。
五是推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鼓勵各類擔保機構開辦林業融資擔保業務,大力推行以專業合作組織為主體,由林業企業和林農自願參加或出資組建的互助性擔保體系。並逐步形成風險補償機制,鼓勵擔保仲介機構為林農發展林業生産提供融資擔保業務。
六是積極引導民間資本投資興林。各級要繼續加大林業企業貼息貸款力度,鼓勵企業積極發展原料林基地,採取多種形式建設原料林基地,推進林紙、林板、林化、林能、林藥等一體化進程。鼓勵廢舊木料回收再利用和林區三剩物綜合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減少碳排放。積極探索森林碳匯交易機制,鼓勵社會各界通過森林碳匯交易機制參與林業投資建設。
(三)優化林業産業發展環境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管理職責。要切實加強林業産業的宏觀引導和調控,進一步加強各級林業部門産業管理機構建設。完善全省林産工業經濟運作監測體系,提高林業宏觀經濟調控水準,加強全省林業産業資訊平臺建設。
二是深化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關於持續深化林改建設海西現代林業的意見》(閩委〔2009〕44號),進一步完善林權流轉市場建設,建立健全林權交易平臺,引導林業生産要素合理流動和森林資源優化配置。
三是提高服務水準和效率。通過派駐林政服務點等方式,提高林業專業園區的林政服務水準和效率。可探索園區統一建立臺帳模式,放寬原料半成品在專業園區內的運輸限制,允許園區內企業間原料半成品的自由流轉。鼓勵企業間專業化分工和二次加工,形成産業鏈,發揮産業集聚效益。
四是加強科技支撐,提高創新能力。加大林業科研投入,積極搭建平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援企業與科研院所建立産學研合作機制。扶持企業開展相關科研創新,支援林業專業園區或林業企業成立科技研發中心,通過産學研等形式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加快科研成果的轉化率。認定一批林業科技示範園區和林業科技研發中心,給予授牌和相應的扶持。加大林業企業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的培訓力度,為企業發展提供技術和人才保障。
五是繼續搭建經貿會展和對接平臺。充分利用中國(莆田)木業投資貿易洽談會、“6.18”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9.8” 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11.6”海峽兩岸林業博覽會、“11.18”海峽兩岸花卉博覽會等載體,加大林業項目推介和招商引資力度。同時,組織企業赴國外、省外參展參會,拓展市場、擴大影響。繼續深化政企、銀企、科企、校企、市企和農企六個對接活動,建立健全經常性溝通聯絡的長效機制。
六是繼續推進閩臺林業合作。積極推進海峽兩岸(三明)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發揮閩臺林業合作前沿的優勢。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促進閩臺農業合作條例》,並以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為契機,發揮相關政策優勢,推動兩岸林産品自由貿易。積極爭取相關部門加大對閩臺林業合作項目的扶持力度,加強與臺灣在林木花卉良種引進、生物質能源開發、森林生態旅遊綜合開發等林業新興産業發展領域的合作,提升閩臺産業對接合作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