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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來源: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局 發佈時間:2014-02-13 09:38

  中央八項規定發佈以來,教育部黨組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制定了《教育部貫徹落實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提出20條具體措施。各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採取有力措施,狠抓貫徹落實,促進了黨風政風行風的有效轉變。但也有少數單位和個人頂風作案,存在違規問題。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加強紀律約束和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頂風違紀行為,對少數單位和個人違規問題及時查處、嚴肅制止糾正。教育部就兩起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1.上海外國語大學出國培訓部組織公款旅遊問題。2013年2月1日至2月7日,上海外國語大學培訓部組織部分教職員工及家屬共計44人(其中家屬20人)組團赴泰國旅遊,發生旅遊費用共計307120元,每人平均6980元,職工費由學校創收經費承擔。根據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上海外國語大學黨委責令全額退回全部費用;對主要負責人培訓部主任梅德明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培訓部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對該問題在全校進行通報。

  2.甘肅省蘭州商學院法學院違規收取學生助學金組織聚餐問題。蘭州商學院2009級法學本科1班違規收取19名家庭經濟困難生2012年全年助學金,于2013年6月8日晚在蘭州市某高檔酒店舉行畢業聚餐,法學院4位領導、該班班主任以及部分任課教師參加了聚餐活動。聚餐結束後,該班班主任參加了班級在蘭州市某歌廳舉行的畢業聯歡晚會。兩項活動共花費學生助學金34557.5元。根據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關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有關政策規定,蘭州商學院對法學院黨總支書記劉永濱、院長包哲鈺、2009級法學本科1班班主任劉焱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教育部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從上述違規問題中吸取教訓,在各項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教育部黨組關於作風建設的20項措施,堅持從小事抓起,從具體問題做起,維護好教育系統黨員幹部和人民教師良好形象,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和人民群眾利益。要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糾正黨員領導幹部存在的“四風”問題,以及教職員工存在的師德師風突出問題,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抓住重大節日和學生入學、畢業等時間節點,狠剎公款旅遊、收受禮品、禮金和大吃大喝、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堅決維護中央有關規定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營造厲行節約、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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