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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海外版:ECFA對臺灣經濟發展有益

2019-11-20 09:04: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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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簽署是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的重要成果,對臺灣經濟發展産生了重要作用和積極影響。

  ECFA有效促進了臺灣對大陸出口

  ECFA雖然是框架協議,但“早收清單”內容豐富,大陸對臺讓利明顯:一是金額大。大陸對臺進口減稅項目金額佔當年自臺進口金額16.14%,臺灣減稅項目只佔當年自大陸進口金額的10.53%,在臺灣對大陸出口存在鉅額順差的情況下,大陸開放度高於臺灣,明顯讓利。二是項目多,兩岸ECFA“早收清單”項目包含內容廣泛,大陸對臺減稅539項,包括石化、紡織、機械等臺灣方面迫切需要和關切的産品;臺灣對大陸只開放267項,而且堅持不開放農産品。

  “早收清單”實施以來,對臺灣産品出口大陸産生明顯促進作用。一是增速快。據臺灣方面統計,“早收清單”中臺灣對大陸出口産品金額,自2011年179.9億美元增長到2018年的236.3億美元,年均增長率為3.5%,超過臺對大陸出口年均1.6%增長率。二是出口比例大幅提高。貨物貿易“早收清單”産品,臺灣對大陸出口比重佔2009年臺對大陸出口貿易金額的16.1%,2011年提高至21.1%,2018年進一步提高24.4%。三是為臺灣企業節省大量關稅,自2011年貨物貿易“早收清單”實施至2019年7月底累計為臺灣企業節省關稅額68.9億美元,尤其近幾年每年節省關稅金額均達10億美元以上。

  給臺灣農漁業帶來實實在在好處

  ECFA“早期收穫”清單中,大陸主動對臺灣18項農漁産品降關稅,包括文心蘭、火龍果、茶葉、石斑魚、虱目魚等,這些農漁産品原平均關稅達13.3%,在兩年期間降至零,給臺灣農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目前,大陸已成為臺灣石斑魚的主要銷售市場,佔其出口值的七成以上。據臺灣有關方面統計,從2010年到2018年,臺灣農漁産品對大陸出口增長1.61倍,其中早收清單農漁産品增長2倍,非早收清單農漁産品增長1.37倍,顯示ECFA對帶動臺灣農漁産品出口大陸效益明顯。兩岸農漁産品貿易額從2012年的23.14億美元快速增長至2018年的37.73億美元,大陸已成為臺灣農漁産品外銷第一大市場,ECFA功不可沒。

  臺灣金融業成功進入大陸市場

  ECFA早收清單還包括多項現代服務業項目,大陸對臺開放金融服務業和非金融服務業共11項,臺灣銀行、保險業者紛紛進軍大陸市場,在大陸獲得良好收益。

  截至2019年6月底,臺灣已有14家銀行在大陸設立5家法人銀行、24家母行直屬分行和3家代表處,4家投信公司在大陸參股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有20家島內投信公司和1家券商獲大陸核準的QFII資格,12家保險公司赴大陸參股投資等。在島內金融業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ECFA簽訂為臺灣金融業開拓大陸市場打開空間。如2017年臺灣銀行業獲利總體出現衰退情況下,大陸分行全體獲利達到42億元新台幣,創進入大陸市場以來的新高。

  總體看,ECFA已經給臺灣經濟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如果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能夠生效、兩岸貨物貿易協議能夠順利商簽,將給臺灣經濟帶來更大的收益與福祉。可惜的是,蔡英文上臺後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導致ECFA後續協商停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也被民進黨當局擱置而無法生效,臺灣現代服務業失去了進軍大陸市場的良好時機,臺灣更多産品也喪失了零關稅出口大陸的機遇。尤其是在大陸加快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加快“一帶一路”建設、與國際上更多國家和地區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形勢下,臺灣企業和産品在大陸市場處於更不利的地位,對臺灣經濟已産生嚴重不利影響。

[責任編輯:全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