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居住證不涉及臺灣居民政治權利和義務的調整
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12日在北京重申,臺灣居民居住證是一項便利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措施,不涉及臺灣居民政治權利和義務的調整。這項政策順民意、得民心,受到了臺灣同胞的廣泛歡迎。
國臺辦當天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有關臺灣居民居住證的問題仍是兩岸記者的關注熱點。
安峰山介紹,自9月1日《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實施以來,臺商、臺幹、臺青、臺師、臺生等各界的臺灣同胞申領非常踴躍。在拿到居住證之後,有的臺胞在火車站通過自助設備用微信支付購買了火車票;有的在機場自助購票值機,順利乘機出行;有的在當地參加了社會保險,領取並激活了社保卡;有的則辦理了大陸手機入網等等。
安峰山表示,我們已多次説明,臺灣居民居住證是應廣大臺胞的需要制發的。臺胞申領居住證不需要放棄臺灣的身份證和戶籍,也不需要具有大陸戶籍;且居住證的申領完全採取自願原則,是否申領完全由臺胞自己決定,沒有任何強制要求。
他並指出,制發臺灣居民居住證的目的是為臺胞提供便利。按照規定,臺灣居民只要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並且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就可自願申領。在申領過程中,各地公安機關會根據臺胞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儘量滿足其申領需求。
安峰山強調,大陸出臺這項政策,是此前推出“31條措施”之外的進一步延伸,是為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臺胞提供與大陸居民同等待遇,為廣大臺胞共用大陸發展機遇創造更便利的條件。
他指出,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民進黨當局無視臺胞的切身利益,不斷進行阻撓和恐嚇,出於一黨之私和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不斷壞臺胞的好事,進一步暴露其本性,只能進一步喪失人心。
安峰山表示,兩岸是血肉相連的命運共同體。大陸方面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持續推出包括“31條措施”、向金門供水、取消臺灣居民來大陸就業許可證、制發臺灣居民居住證等一系列惠及臺胞的政策措施,努力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受到臺灣同胞廣泛好評。順民意,自然就會得民心。
他還指出,隨著大陸發展進步、大陸對臺方針政策取得實效並日益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臺胞看到大陸是他們增進利益福祉、實現人生理想的前途所在,認識到實現國家統一符合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