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關於促進兩岸影視産業合作發展的實施意見
促進兩岸影視産業合作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促進兩岸影視産業合作發展,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自貿試驗區和國際旅遊島建設,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方案的實施意見》(閩政〔2016〕62號)、《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平潭開放開發的意見》(閩委發〔2018〕3號),特製定本實施意見。
一、加快平潭影視産業集聚
(一)適當放寬影視産業對臺準入限制,鼓勵臺灣企業在區內設立合資企業從事電影后期製作服務。建立兩岸影視交流研究中心,引進境外影視作品在區內播放交流。支援打造兩岸影視産業基地。
(二)依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平潭綜合實驗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增列有關旅遊産業項目的通知》(財稅〔2017〕27號),按15%稅率徵收影視相關企業所得稅。
(三)在區內設立的影視相關企業,自滿足獎補條件年度起,五年內均按年度繳納入庫的地方級稅收的一定比例予以獎勵,對年繳納入庫地方級稅收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稅收總額在2000萬元以下的,按50%予以獎勵;對年繳納入庫地方級稅收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按70%—90%予以獎勵。
(四)對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總額達5萬元及以上,且每年在平潭常住辦公180天以上的企業股東、高管和專業人員,五年內均按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級分成部分的200%予以獎勵;對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總額達5萬元及以上,但常住辦公時間不滿180天的,五年內均按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級分成部分的90%予以獎勵。
(五)在指定辦公區域實際運營滿一年的影視相關企業,對其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總額不足5萬元,但每年常住辦公180天以上的工作人員,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補助。
(六)除土地外,對企業在區內用於影視拍攝、製作、演藝等自營類除商業性房地産外的固定資産(不可移動)實際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前3家企業按實際投資額的70%予以補助,第4—6家企業按實際投資額的50%予以補助,第7—20家企業按實際投資額的20%予以補助,單一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5000萬元。政府優先保障前20家企業的項目所需土地租用和購買需求。除土地外,對企業在區內用於影視拍攝、製作、演藝等除商業性房地産外的自營類固定資産(不可移動)實際投資額在5億元以上的,採取“一事一議”方式,鼓勵公私雙方合資合營。
(七)對註冊資本金2000萬元及以下,實繳註冊資本在100萬元及以上的新入駐企業,在區內落地並實際運營滿一年後,經認定按實際到資金額的5%給予落地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八)企業租用區內國有辦公用房的,可免租三年,三年之後按稅收貢獻度享受相應的租房補助,企業在享受補助期間不得轉租、轉讓,不得改變辦公用房的用途。
(九)鼓勵區內外企業、經紀公司、仲介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招商引資工作,對累計招商落地企業達10家及以上,每年在區內180天以上的常住辦公人員達50人及以上,所招企業入駐後正常運營滿一年的,可對招商主體予以一次性50萬—500萬元招商獎勵。
(十)對影視拍攝基地和影視總部基地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區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基地)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獎勵。
二、加強兩岸影視産業合作
(十一)對兩岸高校大學生在平潭拍攝製作的畢業影視作品進行專項補助,經認定每部補助5-10萬元,每年計劃補助100部作品。
(十二)啟動兩岸青年影視人才計劃。入駐區內的企業,所簽約兩岸青年影視人才符合實驗區中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的,經認定可享受相應待遇。
(十三)分期設立100億規模的平潭文化産業發展基金,打造涵蓋影視項目孵化、策劃、拍攝、製作、交流、發行、版權交易為一體的國際一流影視産業基地。
(十四)面向兩岸影視企業和青年影視人才(年齡不超過40周歲)徵集優秀影視項目方案,經由專家組評審篩選,每年選出10部以上,由區內“兩鷹”基金、文化産業發展基金(籌)優先投資、合作。
(十五)面向兩岸影視企業和青年影視人才推出“兩岸青年影視藝術節”,與相關部門共同舉辦“一帶一路”國際青年電影展,面向全球影視企業爭取設立“金麒麟獎”,將平潭打造成全球青年影視人才訓練營、棲息地和成長基地。
三、加大優秀作品獎勵力度
(十六)由區內企業申報與出品,且在區內有一定取景拍攝的電影,實行票房分級累進獎勵:對票房100萬至1億元的部分,按票房的8%予以獎勵;對票房1億至3億元的部分,按票房的5%予以獎勵;對票房超出3億元的部分,按票房的2%予以獎勵,單一影片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以上作品如在區內取景拍攝和後期製作,完成片中區內外景時長達到一定長度,經審核確定後,予以一定的攝製補助,且不與其他獎補衝突。
(十七)由區內企業申報與出品,且在區內有一定取景拍攝的電視劇,在中央電視臺或省級衛視黃金時段首播的,分別給予每集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單一劇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在中央電視臺或省級衛視非黃金時段首播的,分別給予每集10萬元和5萬元獎勵,單一劇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以上作品如在區內取景拍攝和後期製作,完成片中區內外景時長達到一定長度,經審核確定後,予以一定的攝製補助,且不與其他獎補衝突。
(十八)由區內企業申報與出品,且在區內有一定取景拍攝,在國內主要視頻網站播出的網路大電影、網路劇等網際網路影視作品,視點擊率予以單一項目10萬-500萬元獎勵。在國內主要短視頻網站和其他新媒體播出的微電影、短視頻等作品,視點擊率予以單一項目10萬-200萬元獎勵。由區內企業申報與出品,在國內主要視頻網站和電視臺播出的動漫作品,視播出情況予以單一項目10萬-50萬元獎勵。以上作品如在區內取景拍攝和後期製作,完成片中區內外景時長達到一定長度,經審核確定後,將予以一定攝製補助,且不與其他獎補衝突。
(十九)由區內企業申報與出品的電影、電視劇,獲得飛天獎、金鷹獎等國內主要電視劇獎項的,每部獎勵出品方300萬元;獲得華表獎、金雞獎、百花獎、金馬獎、金像獎、金鳳凰獎以及北京國際電影節、大學生電影節等國內主要電影獎項的,每部獎勵出品方500萬元;在5個國際A類電影節(威尼斯、柏林、戛納、上海、東京國際電影節)和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獎(奧斯卡金像獎)獲獎的,每部獎勵出品方1000萬元。
(二十)由區內企業申報與出品的影視、演藝作品,獲得全國、全省“五個一工程獎”,分別一次性給予人民幣100萬元、50萬元獎勵;獲得文化部戲劇“文華獎”、國內大型藝術節優秀作品獎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對片名中突出“平潭”城市地名(含海壇、嵐島、東嵐等別稱)的,給予特別獎勵。
四、其他事項
本意見所指企業為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區內正式註冊,包括影視、演藝、文創、傳媒企業,與影視相關的動漫、藝術、廣告、行銷、策劃、視頻、直播、科技等企業及個人工作室,以及與影視相關的版權和智慧財産權運營企業;實際運營指在區內註冊且註冊資本金到位,有辦公場所、有常住工作人員、有經營收支、有納稅等的企業。
本意見自2018年 6月7日起執行。
本意見由區黨工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