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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臺當局“內政部長”余政憲因弊案遭羈押禁見

時間:2008-10-16 10:3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余政憲昨天出境前被航警攔截,隨即到臺北地檢應訊,訊後依圖利、泄密等罪聲請收押禁見。(臺灣《中國時報》圖)

  中新網10月16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今天頭條報道説,前臺當局“內政部長”余政憲昨晚因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遭羈押禁見。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查到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行賄內賬,牽扯出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檢察官以他涉及圖利、泄密,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定準押。

  臺北地檢署偵辦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懷疑余政憲事前將評選委員名單泄漏給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郭再指示力麒集團旗下的力拓營造行賄評委共九百餘萬(新台幣,下同),讓力拓獲得工程,涉嫌泄密、圖利。

  檢察官原訂十六日傳訊余政憲,但因余政憲昨日要出境,在機場的臺“移民署”官員因余政憲已被列境管,經通知檢察官後,檢方緊急開傳票,提前在昨日傳他到案。

  檢方懷疑,吳淑珍“特助”蔡銘哲借吳的權勢關係,居間向余政憲傳達吳希望力拓承攬南港標案的意思,要余政憲在標案上配合協助,余政憲才泄密。

  由於檢察官掌握余政憲涉嫌犯罪的事證明確,因而下令當庭逮捕余政憲,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閱卷後認為,被告余政憲的犯罪事證被充分掌握,因此裁定准予羈押聲請。

  除了余政憲外,檢方昨天也傳喚擔任標案評委之一的前“內政部”主任秘書陳鴻益,訊後認為陳鴻益涉嫌貪污,諭令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檢方近日還會傳喚前“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調查。

  南港案工程是在2003年間,臺“經濟部國貿局”委託“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統包案”。工程總預算為3593135000元新台幣。

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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