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校園內一景。
熟悉臺灣青春電影的人,大概都會記得其中學生為避免家長得知成績,而絞盡腦汁展開的“攻防戰”。現實中,臺灣學生為了不讓家長知道成績也是拼了。因部分大學把成績單寄往學生家並註明家長收取,大學生們故意寫錯地址、同學間互寫對方家地址、死守信箱攔截的橋段便接連上演。
學生成績是否屬於隱私,家長是否有權獲知?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于2012年上路,彼時若學校將成績單寄給學生,家長未經兒女同意拆閱,便可能有違法爭議,如今相關爭論仍未停止。
未經同意查看算違法?
臺灣清華大學、交通大學從今年起,把原本寄給家長的學期成績單,改為寄給學生本人。理由是大學生是成年人,要對自己負責。學生們紛紛對此表示支援,在他們看來,大學生已是成年人,成績單應屬個人隱私。父母每次看到成績單,總愛嘮叨,萬一有科目不及格,全家都不愉快。
據臺媒報道,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2012年公佈施行後,學校寄發學生成績單或公佈學生成績是否觸犯該法,引起了許多學校人員及家長關切。臺灣中興大學校長李德財説,該校採取將成績單寄給學生的做法,並提醒家長,若未經兒女同意拆閱其成績單,可能違反該法。
臺灣律師呂勝賢認為,臺灣“民法”規定年滿20歲才算成年人,因此學生年滿20歲前,家長可正當合法行使監護權查詢其在校成績,但年滿20歲已擁有自主權,家長未經兒女同意查詢即觸犯“個資法”,不可不慎。
臺灣清大教務長戴念華説,因配合“個資法”,改為20歲以上寄給學生,20歲以下寄給家長,已執行兩個學期。從相關規定來看,成年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是經濟又不獨立,才有人開玩笑説:“應該讓學生自己付學費。”至於何種做法較好,戴念華説,很難一概而論,有些學生較被動,必須適時提醒;有些學生自主性較強,家人根本不用擔心。
臺灣大學、臺灣大葉大學等校的成績單也都是寄給學生。臺大註冊組主任洪泰雄説,家長若要求,學校才會提供。大葉大學成績單雖是寄給學生,家長依然可登陸系統查看學生成績、出缺勤、成績預警等,但學生滿20歲,需由本人同意,家長才看得到。交大副校長陳信宏説,現任校長張懋中去年上任後,決定改成學生滿20歲以上寄給學生,20歲以下寄給家長,不希望大學生變“媽寶”。
成績單是學生隱私?
支援成績單向家長開放者同樣有之。有大學校長認為,父母是學生的經濟來源,成績單寄給家長很合理。臺北醫學大學也是寄到學生入學時留的通訊地址,收件人寫家長名字。文大校長李天任説,家長是學生主要經濟來源,不讓家長知道成績,家長會抗議。臺灣淡江大學學生成績單同樣寄給監護人,校長張家宜説,“臺灣家長很重視孩子的成績,讓家長知道,很合理。”
大二學生家長吳小姐説,父母花錢供孩子讀書,有權知道成績,不然怎麼知道家長看不到時,孩子有沒有在搞鬼?另一名湯姓家長認為,學校可在學生滿20歲後,將收件者改成學生,再由學生和家長決定是否給彼此看,避免親子爭執。
臺灣元智大學校長吳志揚説,有學生只填在外租屋處地址,家長抱怨怎麼都看不到孩子的成績。臺灣龍華科技大學校長葛自祥也説,成績單應寄給家長,讓家長一起關心孩子功課,如成績也屬於個人隱私對父母保密,有些太過了。
臺灣政治大學吳姓校友説,成績單寄家裏很沒隱私。以前會請在校教務處打工的同學通報,成績單何時送到郵局,再推估寄到家裏的時間,才能有效實施攔截。有同學還會在網路論壇班級版回報“我住XX,收到了”,提醒其他人注意。大學生已是成年人,寄學生電子信箱就好。
從管理成績學會自立
淡江大學教授包正豪説,臺灣學生長不大,很多時候是社會逼迫的,成績單、實習、出境交換都要家長同意,“媽寶”就是這樣養出來的。然後再來怪年輕人不獨立、沒擔當,大人也要負點責任,只有把大學生當成年人看,他們才會真的成年。臺灣作家羅怡君説,大學生可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家長沒必要再介入,因為成績是可承受的後果之一。最多是挂科、休學或退學,在人生當中不過多花一兩年,卻可讓孩子有重新選擇、思考跟反省的機會,學生本來就要照顧自己的成績。
羅怡君説,太多大學生一直被父母督促,導致為自己負責的時間點,延後到職場上。一到職場,父母完全無法插手,才會有一堆職場適應不良的“啃老族”出現。她建議家長,讓孩子先在較單純、可控制的校園環境中練習失敗挫折,培養自我糾錯的能力,不然只是把問題往後延到職場。學校報告寫不好或成績差還可以補救,但在職場犯錯,必須立刻承受後果,可能被降級、開除、排擠,因為別人沒有要幫你的義務。
羅怡君認為家長應轉變觀念,讓孩子在可以承受後果的範圍內,練習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先忍著不要事事過問,讓孩子發揮一定的自主性,等孩子知道自己需要什麼,回過頭來向其求助時,父母的價值自然會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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