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與日本、韓國三邊“自由貿易協議”(FTA)于1日至5日在北京舉行第五輪談判,會中三方針對貨品貿易的降稅方式、服務貿易與投資開放方式進行磋商。
臺灣《中央日報》 網路報3日發表社評指出,臺灣是以出口為導向的經濟體,對外必須維持公平競爭的大環境,尤其是大陸市場佔臺 灣出 口金額的比例相當 高,2013年臺灣出口大陸金額約1204億美元,為臺灣賺取了762億美元的貿易順差,對臺灣經濟成長有巨大貢獻。
所以,就對外貿易的公平性而言,臺灣不能自閉,必須走自由、開放、競爭的路線;就出口大陸市場而言,兩岸不能對立,必須走和平穩定、繁榮發展的道路,讓臺灣能善用大陸市場騰飛的動能,成為自身經濟發展的助力。
當前,面對大陸與 日韓的FTA積極展開談判之際,臺灣一定要儘速完成下列四件事:兩岸服貿協議儘速生效,讓臺灣企業能有機會佈局大陸服務業市場;儘速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使兩岸協商法制化;儘速完成兩岸貨貿協議和兩岸爭端解決協議的協商、簽署與生效,讓臺灣出口大陸産品能享有降低關稅與排除非關稅貿易障礙的優惠,在大陸市場與日韓産品競爭;儘速通過自由貿易示範區條例,讓臺灣經濟邁向自由開放的道路。
總而言之,衡量當前全球化、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以及兩岸經貿關係與臺灣自身的經濟條件,臺灣不能自閉,經濟要自由開放,才能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兩岸不能對立,必須和平穩定、繁榮發展,臺灣經濟才不會被邊緣化,才能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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