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9月30日,臺灣共受理要求大陸地區優先權的專利申請5770件、商標251件;大陸共受理要求臺灣地區優先權的專利申請8601件、商標78件、植物品種3件。
臺灣“經濟部智慧財産局”局長王美花女士近日在臺北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作以上透露。
另據統計,2011年,臺灣受理大陸企業、個人在臺申請專利1329件,今年1至11月受理申請案為1691件,同比大幅增長;2011年,大陸受理臺灣企業、個人專利申請22702件,今年1至8月,受理15065件。
在商標方面,臺灣去年受理大陸企業申請商標共1968件,今年1至11月已超過去年全年,計2350件;大陸去年受理臺灣企業、個人申請商標7214件,今年1至9月,已突破1.3萬件。
王美花表示,2010年6月底,《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簽署,兩岸于同年11月開始相互受理優先權請求。兩年多以來,雙方成立專利、商標、著作權、品種權四個工作組,運作相當順暢,協議執行情況良好,為深化兩岸産業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頗受社會大眾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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