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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過修法將大陸來臺就學學生納入健保

2012年10月12日 08:01 來源:中新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行政院”院會11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來臺就學的大陸學生納入健保範圍。草案隨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臺灣“行政院”院長陳衝表示,條例的修正將來臺就學的大陸學生比照外生及僑生,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的範圍,為陸生創造友善的生活及學習環境,有助兩岸青年交流往來。

  為早日完成“立法”,陳衝並請相關“部會”積極爭取“立委”支援,並請相關“部會”及早準備後續配套法規和行政作業,以利施行。

  “陸委會”主任秘書張樹棣在“院會”後的記者會上表示,依臺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外來人口參加全民健保,以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為要件。而目前大陸地區學生是以“停留”身分在臺就學,未符合全民健保法的投保資格,為使就學的陸生,比照在臺居留的僑、外生得加入全民健保,因此提出修正草案。

  “行政院”院會當天通過的修正草案,將陸生來臺就學期間的身分,由“停留”改為“居留”,並增列“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只要陸生來臺就學事由與時間終止,就可撤銷居留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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