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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商林彩霞的“粵式生存法則”

2012年08月29日 11:03 來源:中新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當時很多人都在擔心我該怎麼在異鄉活下去,我不想退縮。”近日在廣州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林彩霞憶起當年遭遇人生最大那道“坎”時説。

  記者見到林彩霞時,只見59歲的她留一頭時髦齊肩卷髮,穿一襲玫紅色連衣裙,戴著彩色水晶項鍊。交談間,她笑聲爽朗,説話擲地有聲。

  林彩霞第一次從臺灣來大陸旅行是1991年,走過上海、南京、廣州等地後,她被大陸的投資環境深深吸引。經過比較,她選擇了距離臺灣、香港都很近的廣州發展。和不少初期進入大陸的臺商一樣,林彩霞最初選擇了“三來一補”(指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的加工模式,在廣州開起橡膠廠和塑膠廠。

  而1997年,林彩霞在廣州遇到人生最大一道“坎”——和她一起打拼的丈夫離她而去,只留下年僅四歲的兒子林邁相伴左右。“我對自己説,林彩霞,你糟糕了,剩下的路你必須一個人走下去了。”那時已年屆不惑的她把工廠留給對方,自己選擇“一切從頭開始”。

  不想退縮的她,留在廣州開了一家美容美體公司。林彩霞説,創業初期,很多事情需要她親力親為。一邊是剛起步的事業,一邊是漸漸長大的兒子,為了讓孩子得到更多的愛,她堅持不送孩子上寄宿班,為了每天親自接送孩子上幼兒園,她甚至在淩晨四點就起床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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