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資“登陸”二三十年來,涌現了三波熱潮,第一波以勞力密集型的紡織業主導,第二波以資金密集型的石化業主導,第三波以技術密集型的電子業主導。接下來,誰將主導“登陸”大潮?
服務密集型産業將引領下一波“登陸”大潮。本月兩岸簽署的《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以下簡稱投保協議),將為下一波臺灣服務業大舉“登陸”起到推波助瀾功效。
單邊保護變雙邊保護
兩岸之間由於特殊關係,致使雙邊投保協議遲遲無法簽署。不像國際間的投資糾紛,投資者在外國遇到什麼糾紛,可以向本國駐該國使領館求助,由本國官方根據雙邊投保協議,協助解決問題。而兩岸官方至今沒有互設綜合性辦事機構。
在兩岸還不具備簽署投保協議的情況下,大陸單方面先行出臺保護臺商的法律法規。1994年頒布了 《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1999年公佈了保護法的實施細則,對於保護臺商的合法權益起到了很好作用。
全國臺企聯常務副會長曾欽照嚮導報記者表示,《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頒布將近20年,內容已經比較舊,不能很好地解決新形勢下的許多問題,雖然多次討論要修改,但始終沒見新版本,各地政府對這一法律的落實程度也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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