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日從福建省臺辦獲悉,到目前為止,共有426名在閩臺胞參加了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其中參加職工醫保349人,參加居民醫保77人。
2009年,福建省相關部門出臺《關於港澳臺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與福建省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在閩臺胞,可參加所在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閩居住一年以上的非從業臺胞,可以參加居住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個人和政府共同繳納,繳費標準按照當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
臺胞在閩接受醫療服務,福建省內醫院根據臺灣健保機構辦理報銷所需材料清單,為臺胞患者提供相關報銷材料。
目前,福建省屬及部分地市三級甲等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已得到了國際救援中心或美國、香港等地商業保險機構認可,均能夠為臺胞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同時,醫保報銷相關的數據傳送系統也已基本完善,福建省在協助辦理臺灣健保報銷手續不存在技術障礙。
福建省相關部門正積極與臺灣健保機相溝通協調,計劃在該省臺胞集中區域確定幾家三級醫療機構作為服務台胞的定點機構,使臺胞在定點機構接受的醫療服務能夠得到臺灣健保機構的及時報銷。(記者胡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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