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田力普21日在福州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國家有關方面正在加快制定臺灣居民來大陸設立諮詢服務機構的相關法律法規,未來有望率先將臺灣專利代理機構引入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
當天,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在福州為首次參加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17名臺灣居民頒發《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根據有關規定,通過大陸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的臺灣地區居民,在大陸已經批准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實習滿1年,就可以申請領取《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並可在大陸專利代理機構執業。
福建省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羅旋表示,福建爭取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賦予對臺合作更多先行先試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臺灣居民在大陸設立專利仲介機構並開展專利仲介服務,同時還將為通過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臺灣居民在福建專利代理機構從業提供服務和幫助。
近年來,兩岸智慧財産權合作在閩先行先試成果豐碩。福建在大陸率先建立漳浦臺灣農民創業園智慧財産權工作小組、建成閩臺智慧財産權服務中心,為兩岸企業實施和轉化專利技術牽線搭橋。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