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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麗青:兩岸核電安全合作按兩會簽署協議規定進行

2011年11月16日 11:2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6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16日表示,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剛剛簽署,這方面我想會按照協議規定來進行,主要是關於兩岸核電安全方面的資訊溝通和交流。

  國臺辦今天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提問:前不久馬英九提出了臺灣能源發展的一個新計劃,以期實現一個非核家園的目標,同時他也提出繼續修建第四核能發電廠。請問發言人,未來大陸是否會參與到臺灣非核家園的建設當中?兩岸未來在核安全領域的合作又會有哪些具體的動作呢?

  范麗青在回答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提問時做出上述表述。(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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