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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臺個人遊注意事項近期實施 在臺停留不超15天

2011年06月15日 08:06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國家旅遊局網站消息,為保證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的順利實施,落實相關準備工作,國家旅遊局會同國務院臺辦、公安部于6月14日在北京召開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個人旅遊工作會議。

  國家旅遊局副局長杜江到會講話,國務院臺辦有關負責人介紹了當前海峽兩岸關係,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了個人遊的出入境管理規定,國家旅遊局監管司負責人介紹了個人赴臺遊委託代辦服務及監管等要求。

  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和廈門市旅遊局(委)負責赴臺旅遊工作的領導和處室人員以及3個城市的33家赴臺遊組團社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杜江指出,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在促進海峽兩岸人民交流中發揮了積極作用,開放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遊,將更加有利於推動赴臺旅遊個性化、多樣化的發展,有利於兩岸民眾進一步的了解、交流和互信理解,有利於擴大旅遊綜合效益和促進兩岸關係發展。

  為此,他要求,3個城市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赴臺遊組團社要高度重視赴臺個人遊的服務和管理,認真做好代辦入臺出入境手續、遊客赴臺旅遊安排、對遊客的宣傳引導等重點工作,確保力量到位、培訓到位、協調到位,保障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的順利開展,以實際行動促進兩岸旅遊業界的交流與合作,增進兩岸民眾間的往來與感情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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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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