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在有關部門的努力下,兩岸質檢領域的合作向縱深發展。截至目前,海峽兩岸已經簽署的14項合作協議,其中涉及質檢工作的協議就有6個,具體包括《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根據相關協議,大陸在標準、計量、商品檢驗、消費品安全、認證認可、進出口食品安全、進出口農産品檢疫檢驗、地理標誌保護、衛生檢疫以及醫療器械、保健品、化粧品、中草藥檢驗監管等領域均與臺灣建立了合作關係,各項合作框架已經基本建立。各協議指定的聯繫人和工作組已經積極開展工作,保證了兩岸在産品品質安全和檢驗檢疫領域的資訊溝通,並就有關合作做出細緻安排。雙方合作工作組組建、重大事件通報機制、共同標準制定、認證和檢測結果互信等合作建議得到了兩岸質檢人士的一致認同。
此外,國家質檢總局積極鼓勵支援海西地區的發展。近期,國家質檢總局出臺支援海西建設的《意見》,推出8個方面28條舉措,包括加強對臺交流與合作、實行比一般貿易更加靈活高效的對臺小額貿易檢驗檢疫監管制度、簡化對臺小額貿易船舶檢疫手續等。2009年,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出臺後僅4天,國家質檢總局就再次推出進一步支援海西建設的20條政策措施,包括支援閩臺産業對接,支援閩臺擴大農業合作,支援福建臺商投資區建設和發展等。2010年10月27日國家質檢總局又出臺《關於支援廣東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大力推動粵東地區外經貿發展的意見》,提出支援粵東發展對臺小額貿易,支援粵東地區擴大與臺灣的合作與交流。
在各部門、各單位的支援下,國家質檢總局下屬的檢科院、標準化院、計量院、特種設備檢測院等技術機構和各地檢驗檢疫局、品質技術監督局也與臺灣開展了交流與合作,起到了加強交流、增加互信、保障民生、促進貿易的作用,構建了在質檢領域的立體化合作格局。(國家質檢總局港澳臺辦主任 戚秀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