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同胞在福建的投資領域有望進一步擴大:今後在福建,除國家禁止之外的各類行業項目,臺灣投資者均可以涉及。
隨著兩岸關係不斷發展,臺灣同胞在大陸的投資領域越來越廣。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臺胞工作委員會主任何錦龍26日告訴記者,福建作為對臺交流交往先行先試的區域,原則上除國家禁止和涉及國家安全的項目之外,都應當允許臺灣同胞投資。
正于這裡舉行的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將對《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進行修訂。提交審議的修訂草案專門增加規定:“臺灣同胞可以投資國家禁止之外的各類行業項目。”
為促進閩臺經濟交流與合作,促進閩臺産業對接,修訂草案明確指出,臺灣同胞投資農、林、牧、漁及其深加工業;資訊、機械、石化、冶金産業;新材料、生物與醫藥産業;旅遊業、金融業、現代物流業;教育、衛生事業以及福建省鼓勵興辦的其他行業”,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在稅收、貸款、用地和綜合補償等方面給予優惠。
修訂草案還規定: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綜合實驗區、臺商投資區、臺灣農民創業園、高新技術産業園區等;臺灣同胞投資者可以依法設立各種形式的研發機構,吸引臺灣科研機構和科技人員共同創建創新平臺,參與福建的重大科研和工程項目。
在兩岸金融合作方面,修訂草案鼓勵臺灣同胞投資者依法在福建設立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或者參股福建金融企業,推動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並規定“臺灣同胞投資者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擔保公司,為臺灣同胞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此間人士認為,福建進一步擴大臺商投資領域,將有利於臺灣産業西進外移發展,促進閩臺産業深度對接,為兩岸民眾共謀福祉。(記者 孫賢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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