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縣警局永和分局偵查隊員陳志華,涉嫌籌組詐騙集團,假冒大陸電信公司人員與公安,向大陸民眾詐騙,詐騙金額達人民幣300萬元。臺中地檢署昨天偵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
起訴書指出,犯罪嫌疑人陳志華是永和警分局偵查隊員,去年1月起到12月間,涉嫌與幹妹賴怡瑩共組詐騙集團,在臺北縣淡水、林口租屋為據點,吸收十多名成員加入。女性成員假冒大陸電信服務人員,打電話給大陸民眾,告知其電話號碼、身份證遭冒用,銀行賬戶將被扣押。
被害人上當後,即轉給男性成員冒充的公安人員,告知欲保住存款,必須設定密碼,或存入安全存款的賬戶,要求被害人到提款機前依指示操作,將存款轉入詐騙集團的賬戶中。共騙取人民幣300萬元,大陸地區的共犯分得20%到30%,其餘則匯回臺灣。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該集團成員不乏大學畢業生,陳志華以軍隊管理模式來控管成員,包括集中住宿、管理、嚴禁上班時外出、收假逾時即禁足一個月等。新成員進入集團後,立即發給“教戰守則”與生活規約,教導新成員進行詐騙的手法與遵守共同生活的規定。
全案有多名證人指證陳志華就是詐騙集團的實際負責人,還有證人指稱,陳志華並不忌諱成員知道他的警察身份,以此凸顯自己黑、白兩道吃得開,一方面安撫成員從事詐騙,一方面避免落網後被成員供出。檢方偵結後,昨天將陳志華起訴。(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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