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央行行長周小川13日與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簡稱中銀香港)董事長肖鋼簽署《關於向臺灣提供人民幣現鈔業務的清算協議》,授權中銀香港為臺灣人民幣現鈔業務清算行。
根據協議,中銀香港將與臺灣方面許可的臺灣商業銀行的香港分行簽訂人民幣現鈔業務協議,由這些分行作為交易主體,通過其總行向臺灣當地的金融機構提供人民幣現鈔供應與回流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13日還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簽署了合作備忘錄,雙方同意就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辦理臺灣人民幣現鈔業務的情況,加強交流並交換相關業務數據等資訊,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有關業務進行監管並相互配合。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表示,向臺灣地區提供人民幣現鈔清算服務的安排,是根據《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有關要求,經有關各方協商確定的。這一安排將進一步為海峽兩岸人員往來提供便利,也為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和加強兩岸貨幣管理合作奠定了基礎。(記者 王宇 姚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