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賢咕,男,出生於1924年,係屏南縣棠口鄉際頭村人,于解放前被“抓壯丁”到臺灣,終身未娶,在臺孤身一人。2007年9月在其侄兒的陪同下,持相關材料到屏南縣公安局申請回屏南縣定居。屏南出入境部門受理後,進行了調查、核實,立即將其申請上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在上級出入境管理部門的重視支援下,張賢咕獲准回原籍定居。3月21日,屏南出入境部門收到了由市出入境管理處轉來的張賢咕《臺灣居民定居證》和《批准定居通知書》後,邀請縣臺辦工作人員一同將證書送到張賢咕老人的手中。
此舉滿足了老人葉落歸根的最大心願,彰顯了兩岸同胞同根同源的情懷。 (林碧蓮 李小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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