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下發的《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揚子晚報》11月26日)
如此一來,工資總額必然上漲,那豈不是“加薪”了!前幾天有報道説,南方人才市場、廣州人力資源管理學會、廣州市人才研究院日前聯合發佈了《2009年度廣東地區薪酬調查報告》。這份報告顯示:去年平均薪酬下降明顯的金融行業回升迅速,月工資達4774元,重新佔據排行榜頭名;而在被調查的深圳、廣州、中山、佛山、珠海、東莞、惠州、潮汕地區在內的城市平均薪酬排名中,深圳以4263元居第一,廣州以3942元居第二,潮汕地區居末位。
當時看了這則新聞感到很奇怪,廣東省統計局11月2日公佈的前三季度廣東城鎮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情況顯示,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845元,同比增長10.8%。而這一下怎麼變成4000元左右了呢?原來,人家把公積金加進去了,這樣一來,數字可就好看多了!
那個《2009年度廣東地區薪酬調查報告》的“加薪”還不過是粉飾太平而已,將福利補貼納入工資總額,可就沒那麼簡單,因為這涉及真金白銀。例如,在一家文化公司工作的張小姐,公司每月發給她1400元的交通、通訊補貼。根據新的規定,這1400元補貼今後將要和她的5000多元的工資收入合併繳稅。這不僅僅意味著個人所得稅的增加,因為工資基數增大了,相應的“五險一金”的扣款也就增加了。這樣,儘管表面上“加薪”了,但你每個月拿到手的鈔票肯定減少了。
而這一“加薪”確實是大有好處的。最直接的是個人所得稅收入增加了,“五險一金”的收入也增加了。捎帶還有,“平均工資”就更好看了——我們的工資收入看來又要“被增長”了。(楊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