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近日透露,國家將強化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技能培訓過程監督。對參訓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培訓補貼審核公佈制度,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名單、機構名單和資金補貼數額等將按季度向社會公佈。
該負責人對記者説,針對當前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技能培訓工作存在的針對性不強、管理不規範、監管措施不到位、個別地方騙取挪用補貼資金等突出問題,為確保培訓補貼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建立資訊管理系統,對定點培訓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對定點培訓機構培訓過程監督,通過現場測評、設立舉報電話、網上投票、電話訪談等方式,重點了解培訓效果、培訓後就業率以及培訓對象滿意程度。
通知要求,各地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各級各類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通過招投標方式認定承擔各類培訓任務的培訓單位。各地要按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用於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培訓資金,根據培訓專業(工種)的培訓成本和培訓期限,按照培訓的課時數合理確定職業培訓補貼標準。
據介紹,各地將根據不同群體的特點,分別組織開展實用技能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和創業培訓。對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返鄉農民工,開展1至6個月的實用技能培訓;對在崗農民工,由用人單位結合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組織其參加技能提升培訓;對未能繼續升學且有進城求職願望的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主要依託技工院校開展6至12個月的專業技能培訓;對有創業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農村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記者劉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