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保障
——黨的十七大以來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綜述
黨的十七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圍繞農村改革發展大局,採取有力措施,紮實深入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重要保證。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逐步完善
2006年10月,《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06〕32號)以中辦、國辦名義正式印發,這是中央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第一次作出全面系統的部署。中央紀委、監察部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為加強組織協調,整合工作力量,中央紀委牽頭建立了由中央組織部、民政部、財政部、農業部等11個部委參加的中央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至今已連續召開六次聯席會議。民政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國家林業局分別成立由部局領導親自牽頭、有關業務司局參加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各省區市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高度重視,擺上重要議事日程。31個省(區、市)和大部分市、縣都建立了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工作協調機構。一些地方紀委還設立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專門工作機構。河南省在省市縣三級紀委設立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室,其中18個省轄市紀委已全部設立,158個縣(市、區)紀委已有148個設立,佔總數的93.7%。山西省在省及部分市縣紀委,吉林省在部分市縣紀委也設立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室。浙江省在全省1515個鄉鎮(街道)全部配備專職紀檢幹部,為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組織基礎。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制度不斷健全
各地區各部門按照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抓住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逐步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初步形成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體系。
規範農村基層幹部行為。北京、天津、黑龍江、山東、廣東、廣西、四川等省(區、市)有針對性地制定適用於鄉鎮、村黨員幹部和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的廉潔自律具體規定,有的還提出相應的配套辦法和措施。
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全國62%的村推行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制,一些地方還把代理服務延伸到集體資金、資産和資源管理方面,17個省(區、市)出臺了農村集體資産管理條例,部分地方還實行資産處置公開競價和招標投標制度。江蘇常熟、黑龍江肇東、河南孟州等地還研製開發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軟體,將科技手段引入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之中。
加強對農村基層幹部監督。述職述廉、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等制度普遍延伸到鄉鎮和村,民主評議村幹部和村民詢問質詢活動逐步推開。河南濮陽等地建立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和考核評價體系。江蘇姜堰著力構建“市級巡查、鎮級督導、村級述評、群眾監督”的四級監督體系。
加強民主管理。一些地方制定完善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議事規則等,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浙江省在全省整合監督資源和力量,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在規範中不斷前進,全國98%的村實行了財務公開制度,比較規範的村超過70%,1400多個縣(市、區)編制村務公開目錄。
著力解決農民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各地區各部門從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著力解決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深入開展對農村義務教育、農民建房、用電用水等收費項目的專項治理,2007年,全國減輕農民負擔28億元,2300多人因亂收費、亂罰款和集資攤派受到責任追究;農業部對42個農民負擔較重、問題較多的縣(市)組織集中治理,共減輕農民各項負擔3.45億元,退還農民款項1.6億元,有效控制了農民負擔的增加。2008年上半年,在全國各級工商部門開展的“保春耕”專項行動中,共檢查各類農資市場2.6萬家(次),檢查農資經營戶39.1萬戶(次),查處農資違法案件2.6萬件,受理農資投訴1.2萬件,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2.3億元。
建立健全農民群眾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機制,搭建與農民群眾直接交流和為民服務平臺。山東莒縣推行便民服務“直通車”工程,實現為民服務零距離。遼寧錦州開展訪民查廉千村行,聽取農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案件29500件,查處違紀違法的農村基層幹部30629名(含縣處級734名),挽回經濟損失4.18億元。
強化監督貫徹落實中央農村政策
各地區各部門堅持把履行監督職責放在突出位置,積極探索有效方式方法,保障了中央農村政策的貫徹落實。2007年,財政部組織開展“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年活動”,全國1900多個縣(區、市)實行了農民直補資金“一卡(折)通”;中央紀委、監察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民政部、中央農辦、國家信訪局等七部門聯合開展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共解決土地承包問題1.9萬件;糾正違法調整承包地村組5241個,糾正收回承包地問題4868件,涉及土地面積593萬畝;糾正強迫流轉承包地問題7408件,涉及土地面積31萬畝。
2008年以來,各地組織開展了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其中,江西省在專項檢查中,共查出各類違紀違規資金7.97億元,整改到位資金7.18億元。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受汶川地震影響較重的四川、雲南災後重建有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檢查。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逐步建立
各地區各部門不斷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探索新辦法。12個省(區、市)全面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國完成承包的林地約8.78億畝,佔集體林業用地的34.5%。
積極探索村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湖北省推進城中村、城郊村集體資産産權制度改革。山西省結合實際,不斷深化鄉村煤礦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建立了針對礦産資源型農村資源開採的補償機制和“以工補農”、“以煤哺農”的具體辦法。不少地方建立了村幹部工資待遇、基本醫療、養老保障、表彰獎勵等制度。湖南華容實行報酬保發、養老保障、醫療保險、監管保廉“四保”機制,激發村幹部幹事的內在動力。
積極創新農村基層紀檢體制和工作機制。黑龍江省在全省推行了農村紀檢體制“分片派駐、統一管理”改革,縣(市、區)紀委共組建派駐中心鄉(鎮)紀檢機構260個。江西、海南省在村黨組織建立紀檢小組,協助村黨組織對各項村務工作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