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9日電 中國人事報日前刊文總結中共十六大以來在幹部監督工作方面所取得的諸多成效。文章介紹説,2006年以來,中央組織部會同中央紀委採取召開新聞發佈會、印發黨內通報等方式,先後對31起換屆中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有效地警示教育了廣大幹部。
文章説,從2006年開始的地方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集中換屆,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為營造和諧穩定、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確保換屆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級組織部門把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加強對換屆工作的監督,作為幹部監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6年4月,中央組織部與中央紀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在地方黨委換屆工作中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的通知》,針對換屆工作容易出現的突出問題,提出“五個堅持、五個嚴禁”的紀律要求,明確了防止和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拔幹部等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此外,中央還連續派出5批督查組對27個省區市的換屆工作進行了督促檢查,有力地促進了中央有關換屆工作政策的貫徹落實。中央組織部建立了反映換屆問題專辦制度,要求各級組織部門及時查實反映換屆問題特別是考察人選、提名人選的問題。各地按照中央要求,切實加大了對換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仲組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