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中央日報》報道,因涉嫌在日本靖國神社縱火,中國人劉強在被日方要求引渡時表示,由於日本審判可能不公正,想在中國接受審理。
11月29日在韓國首爾高級法院刑事20部舉行審理的罪犯引渡請求首次審判上,劉強表示,在供奉14名甲級戰犯遺骸的靖國神社縱火,是想敦促消極處理過去歷史問題的日本政府反省。比起日本,他更想在中國接受審理。
劉強當天表明瞭自己的家族史。其外祖母是日軍慰安婦受害人,外祖父在日本侵略期間教授韓語時遭受拷問並因此去世。劉強還表示,不是為了自身利益,而是為了維護經歷慰安婦痛苦的韓國人和中國人的尊嚴而進行的抵抗。
劉強的辯護律師團表示,雖然承認縱火的事實,但如果是政治犯,可以拒絕引渡。辯護律師團認為,根據韓日罪犯引渡條約第三四條,如果被判為政治犯或者擔心因為政治見解而遭受迫害,可以以年齡、健康等個人原因拒絕引渡。檢方對此表示,神社縱火並非政治問題,而是可以導致公共危險的犯罪,從法律上來看引渡條件成立,應該允許日本的請求。
劉強今年1月8日因向駐韓日本大使館投擲火焰瓶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在調查過程中,他承認去年12月26日在日本靖國神社投擲了火焰瓶。由此日本當局5月通過外交途徑要求引渡劉強到日本。隨後,首爾高等檢察廳向首爾高等法院申請了引渡拘捕令,法院認為,因劉強在韓國的刑期已滿,在決定其是否需要接受深度審判之前,需要確保他的人身,因此本月發出了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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