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瓦爾
“法庭給出的這個結果並不令我意外,但真正讓人震驚的是,他提前判決了這樁案件。這意味著,法庭已經給我定了罪。”———安瓦爾
馬來西亞吉隆坡最高法院16日做出判決,反對黨領袖安瓦爾被控雞姦案表罪(表面證供)成立,安瓦爾將進入自我辯護階段。
最高面臨20年監禁
馬拉西亞最高法院法官扎比丁 穆罕默德 迪亞16日宣佈,“我們找到了初步證據,證明這一指控成立,因此,被告將進入自我辯護階段。”
63歲的安瓦爾被指控于2008年6月雞姦自己的前助手,25歲的賽義夫。事後,賽義夫將安瓦爾告上法庭。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在受理一樁案件並瀏覽證據後,法官有權決定是撤銷指控還是要求原告進行辯護。這樁案件之所以進入辯護階段,是因為法庭找到了一位目擊證人。
法官表示,“穆罕默德 布卡裏是一個可信的目擊證人,他的證詞裏沒什麼不可靠的東西,我們認定他的證詞是可信賴的。”法官還表示,有證據表明,安瓦爾和布卡裏同在犯罪現場,綜合兩人的説法來看,“襲擊完全有可能發生。”
在馬來西亞,雞姦是違法行為,如果這一罪行得到確認,安瓦爾將被判20年監禁。
“法庭已經給我定罪”
對法院的判決,安瓦爾堅持認為,這項指控是執政黨的政治陰謀,其目的就是毀滅他的政治生涯。“法庭給出的這個結果並不令我意外。”安瓦爾表示,“真正讓人震驚的是,他提前判決了這樁案件。把指控當做既定事實,接受程度遠超過合理懷疑的範疇,這意味著,法庭已經給我定了罪,這讓我們的辯護變得非常困難。”
本案將於6月6日至30日再度開庭審理。
安瓦爾曾于1993年12月出任馬來西亞副總理,1998年9月被革職,同年因瀆職罪和雞姦罪被捕入獄,後被判刑。2004年9月,馬來西亞最高法院撤銷安瓦爾犯有雞姦罪的判決,安瓦爾當庭獲釋。(顏穎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