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位聯邦法官4日在此間裁定,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選民通過的一項禁止同性婚姻提案違憲。此舉使持續多年的加州同性婚姻爭議再起風波。
美國加州選民曾于2008年11月通過8號提案,該提案要求對加州憲法進行修改,以明確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法律關係。今年1月,兩對同性戀伴侶在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稱該提案侵犯了他們的權利。
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首席法官沃恩 沃克4日在針對此案的裁決書中説,8號提案禁止同性婚姻的做法,違反了同性伴侶根據美國憲法應該享有的平等保護等權利。長達136頁的裁決書稱,該提案妨礙了加州履行憲法規定的允許平等基礎上的婚姻的職責,因此是“違憲的”。
這一裁決宣佈後,美國加州多地的同性婚姻支援者當天舉行多種慶祝活動。不過,一些8號提案的贊成者已表示將進行上訴,官司有可能打到美國最高法院。
據悉,到目前為止,美國已有馬薩諸塞州、康涅狄格州、艾奧瓦州、佛蒙特州、新罕布希爾州和首都華盛頓特區允許同性戀伴侶合法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