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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最高法院要求總統十日內就其是否違憲作出説明

時間:2009-05-06 15:40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加德滿都5月6日電(記者章建華 陳喬炎)尼泊爾最高法院5日要求尼泊爾總統亞達夫在10天內就其留任遭政府解職的尼軍參謀長卡特瓦爾是否違憲作出説明。

  一段時期以來,尼聯共(毛主義)領導人塔帕任部長的尼國防部對政府軍違反政府指令的情況表示不滿,要求卡特瓦爾對此作出解釋。由於不滿卡特瓦爾的解釋,尼內閣會議3日上午決定解除其參謀長職務。這一決定未獲得部分執政聯盟政黨的支援。為抗議尼聯共(毛主義)單方面決定解除卡特瓦爾的職務,執政聯盟中的尼共(聯合馬列)和尼泊爾親善黨退出了政府。

  亞達夫收到時任總理、尼聯共(毛主義)主席普拉昌達遞交的內閣決定後,3日晚致電要求卡特瓦爾留任,使得普拉昌達在4日宣佈辭去總理職務。尼泊爾政壇再次出現動蕩。

  截至5日,至少已有5個社會團體或個人上訴尼最高法院,認為“總統的舉動違反臨時憲法”,尼最高法院因此要求亞達夫在10天內提交書面説明。

  亞達夫曾在4日夜發表聲明,説他作為全國武裝力量總司令和臨時憲法的保護者,有權在政府決定不符合政治協商一致原則時,作出反對內閣決定的適當舉動。

  而上訴方則認為,尼總統作為憲法總統,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權力超越政府決定;尼臨時憲法第36條規定,只有當內閣作出重大政策決定時才需要獲得各政黨共識,而參謀長職務的任免決定如同任免政府官員,不需要各政黨協商一致。

  一些尼泊爾民間組織領導人5日上午到首都加德滿都總統府靜坐,要求亞達夫對其行為進行解釋。6日上午,尼聯共(毛主義)在加德滿都舉行了新一輪抗議總統舉動的示威活動。

  尼聯共(毛主義)的前身尼泊爾共産黨(毛主義)2006年11月與“七黨聯盟”政府簽訂了全面和平協定,停止自1996年開始的武裝鬥爭。該黨于2008年4月參加選舉並成為制憲會議第一大黨,並於當年8月領導組建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首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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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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