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白雲區一男子為尋求精神刺激,“挑逗”警方報假警,短短半年內接連報假警23次,最終“得償所願”,將在拘留所度過七天。
8月2日22時許,白雲警方接報稱同和老莊英豪街6號二樓民宅發生火災,同和派出所、消防、120救護車等迅速趕到現場,但現場並未發生火災。
110指揮中心接同和派出所回復到場無發現後,回撥報警人電話——關機!憑藉多年的工作經驗,指揮中心蔡警官直覺事有蹊蹺,通過查詢發現該報警電話自去年至今有23次類似報警記錄,報警人屬於惡意謊報警情,於是指令同和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
由於報警人未留下任何資訊,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民警通過對該嫌疑人多次報警資訊進行研判,初步鎖定偵查範圍,同時經過大量的走訪最終鎖定嫌疑人身份資訊。
8月3日9時30分許,民警在同和老莊英豪街8號之一某汽車修理廠將嫌疑人葉某(男,25歲,廣東省連平縣人)成功抓獲。經審訊,嫌疑人葉某供認8月2日晚在同和老莊跟朋友喝酒,因心情不好,謊報火災警情,並如實供述了其為追求精神刺激,曾多次在白雲區撥打110謊報警情的情況。
目前,嫌疑人葉某被白雲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七日並罰款500元處罰。
警方提醒,對惡意騷擾110、報假警等行為,公安機關根據有關規定,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照有關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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