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雒呈瑞 記者 范曉林 于英傑)劉某某通過網際網路尋找賣腎途徑時,結識了一名QQ昵稱為“司令員”的男子,竟然走上人體藏毒攜帶海洛因的邪路。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昨天獲悉,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15年。昨天,南京檢方還通報了8起典型毒品案,其中涉案被告4人被判死刑。
裝修工沉迷于網路和賭博,鋌而走險“人體運毒”
據南京檢方調查,劉某某三十齣頭,原本在廈門市當裝修工,有能力依靠辛勤勞動賺錢養家,但卻因沉迷于網路和賭博,為償還賭債和賺錢為父母過壽,萌生出賣腎、運毒來賺“快錢”的想法,並通過網際網路與招攬人員運輸毒品的毒販建立聯繫,鋌而走險。劉某某網上結識的“司令員”向其許諾,“背貨”(即運輸毒品)一次可以獲得12000元現金,劉某某遂在其安排下前往雲南。2017年1月11日晚,劉某某以體內藏毒的方式攜帶海洛因,從雲南省景洪市乘坐JD5282次航班前往麗江市。次日6時許,劉某某又從麗江市乘坐8L9653次航班前往本市。當日11時許,飛機抵達南京後,劉某某在祿口機場該航班機艙內被民警抓獲並被帶至醫院檢查。
體內排出61小包物體,都檢出毒品海洛因成分
後劉某某在民警的監督下,從體內大解排出61小包黃白色膠囊狀毒品疑似物。經鑒定,上述61小包物體共計凈重357.37克,皆檢出毒品海洛因成分。
據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顏暢處長介紹,2016年以來,南京檢方共批捕毒品犯罪案951件,涉案1126人,提起公訴毒品犯罪案件1514件1675人。提起公訴的毒品犯罪案件主要涉及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等罪名。今年1月到5月,南京共辦理毒品犯罪案件534件594人,同比上升17.8%和16.4%。
982人因涉毒被判5年以上徒刑直至死刑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當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江蘇法院開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的有關情況和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去年以來全省法院共依法判決各類毒品犯罪人6137名,生效判決5227名,其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至死刑的982名,重刑適用率為18.8%;財産刑適用比例高達94.1%,遠高於其他犯罪61.1%的平均水準。
毒品犯罪
十大典型案例
一、全朝暉、韋軍等販賣、運輸毒品案——“零口供”毒品死刑案件,槍毒合流
二、周次武等販賣、運輸毒品案——武裝掩護販賣、運輸毒品
三、臧吉喆販賣毒品案——利用網際網路販賣毒品
四、魯福平非法生産制毒物品案——非法生産制毒物品鄰氯苯基環戊酮
五、黃敏君欺騙、容留他人吸毒案——欺騙、容留未成年人吸毒
六、黃兵販賣毒品、爆炸案——採用極端方式抗拒抓捕,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七、徐童、袁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販賣毒品案——吸毒後駕車危害公共安全,高學歷人員吸、販毒
八、倪小娟販賣毒品案——販賣新型毒品可待因
九、林金燦等製造毒品案——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十、馮立新、顧佳奇、張群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多次零包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加速毒品擴散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