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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逢考必漲"侵犯消費者權利?

2017年06月09日 08:40:49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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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前夕,不少考生家長為了方便,早早就在考點附近預訂好賓館。然而,記者走訪發現,近半考點附近賓館價格飆升,漲幅高的達到平時價格的三倍左右。

  2017年高考,武漢市城區共有35個考點。記者通過實地走訪、電話諮詢、電商預訂等方式在每個考點附近選擇了兩家酒店進行調查統計。其中,18家考點附近房價有明顯上漲,佔所有考點的一半。同等房型的價格在平時價格的1.5倍左右,高的則達到平時價格的三倍左右。其中,一些連鎖快捷酒店以及私營小型賓館成為漲價的高發地。

  記者來到武漢市東湖中學附近,與其一墻之隔的東湖麗景酒店在高考期間生意火爆。工作人員告訴記者,6月6日晚和7日晚的房間基本被預訂完了。單間價格為568元一晚,而這種房型,平時價格為388元一晚。

  當記者詢問為什麼漲價這麼多時,工作人員回答:"我們這不是漲價,我們平時是打折,只是那兩天不打折而已。"

  距離東湖中學200米遠的另一家平價賓館,平時單間128元一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高考期間單間398元一晚。工作人員回答得也相當"坦白":"高考嘛,價格肯定是要上調一些。"

  平價連鎖快捷酒店成為漲價的高發區。一大半位於考點附近的7天連鎖酒店、如家快捷酒店、城市便捷酒店價格均有大幅上漲。例如位於武漢二中考點附近的7天連鎖酒店解放公園店,同樣房型148元漲到273元,210元漲到418元。工作人員表示,訂房的基本都是考生和家長,這個價格是酒店的管理系統自動顯示的。

  記者走訪時,正逢一位給孩子預訂賓館的家長王女士。王女士的家距離考點10公里左右。因為擔心堵車,同時希望孩子考試期間能有地方午休,所以選擇在考點附近住。

  王女士説:"漲價也得認啊,總歸是有這個需求。"

  如此漲價到底是企業隨行就市的自主定價權,還是侵犯了消費者權利的任性漲價?

  湖北省物價局回應記者,酒店不得趁高考期間,在經營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大幅度提高價格,否則有變相強制嫌疑,有些行為還涉嫌價格欺詐。

  湖北省物價局綜合審理處處長劉文告訴記者,考點附近有地理位置的限制,消費者存在選擇局限,酒店在此特定區域大幅漲價,構成變相強制的嫌疑。違反了《湖北省價格條例》第九條第二款第一項:變相強制接受交易價格或者有償服務。

  對於某些商家所宣稱的,只是恢復原價銷售。劉文表示,是否為原價並不是由商家隨口説。按照國家發改委關於《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的解釋,原價是指前七日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也就是説,如果酒店在7天之內並沒有以所謂的原價銷售過,那就是捏造的原價,屬於價格欺詐。

  劉文表示,還有一些酒店不履行價格承諾,不承認消費者之前通過電商約定的優惠價格,單方面取消訂單,取消後再以高價出售。一經查實,也將嚴肅處理。

  記者採訪了解到,不僅高考期間,此前的公務員考試、職業資格考試等,考點附近賓館漲價也幾乎成了慣例。

  湖北省物價局表示,正是因為群眾反映強烈,所以今年5月26日向經營單位發出了提醒告誡函,提醒酒店明碼標價,履行價格承諾,規範、誠實經營,不得大幅提高價格,不得哄抬價格,推高價格過快上漲。

  告誡函發出後,物價局陸續接到全省各地的舉報和諮詢電話,正在核實處理中。

  劉文表示,執法的難點在於如何界定市場調節價和壟斷違規。雖然賓館酒店的客房價格屬於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定價,但必須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湖北省物價局同時也在開展巡查。對經提醒告誡仍然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和《湖北省價格條例》從重處罰,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並納入價格失信者名單。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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