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務工人員稱在小區裏摘了一個椰子被安保人員發現
“交1000元才脫身”
海口靈山派出所建議雙方協商解決,物業負責人尚未出面回應
本報訊 昨日,在海口務工的張先生同2名工友路過位於海口靈山鎮的天鵝灣小區時,在小區內摘了個椰子,沒想到被小區保安發現。隨後,張先生3人被“扭送”到物業辦公室內協商了近兩個小時,最終他們通過微信支付了1000元才得以離開。據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稱,為鼓勵大家抓小偷,物業有不成文的規定,對抓到小偷的人員進行獎勵,對被抓到的行竊人員進行“罰款”。記者採訪時,物業方一直沒有負責人出面對此事進行回應。目前,靈山派出所已經介入此事。見習記者吳興 文 /圖
“摘了個椰子被發現,協商近2小時交錢才脫身”
據張先生介紹,他是湖北荊門人,今年年初同工友來到海南打工。在做完第一個工程後,5月25日,張先生同2名工友來到位於天鵝灣小區內的工地拉鋼筋。
昨日上午7時許,張先生同2名工友從天鵝灣小區內前往工地時,看到小區內的一棵椰子樹旁放著一張梯子,椰子樹上的椰子長得如同小西瓜一樣大。因張先生等人之前未嘗過椰子,3人協商後,其中2人扶著梯子,1人爬上去摘椰子。當他們將一個椰子摘下來時,被小區的安保人員巡邏發現,並將3人帶往小區物業辦公室。
“物業人員説我們偷竊,要‘罰款’。”張先生説,他和工友承認摘椰子的行為不妥,就跟物業協商希望賠償200元了事,“但他們不同意,讓我們交1000元,不交就不讓我們走,還把我們的手機扣了。”張先生説,由於他們3人身上的現金加起來都不夠1000元,他們好説歹説了近兩個小時,最終因擔心耽誤了工程活,不得已打電話給一名老鄉,通過微信借了1000元,隨後再用微信轉給物業工作人員才得以離開。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