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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明園三百年祭 還歷史以本來面目

2017年05月20日 10:34:06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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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圓明園三百年祭,還歷史以本來面目

  北京西北郊的三山五園中,圓明園最為著名。這樣一個集中外建築之大成的園林卻在1860年遭到焚燬,成為人們心中永遠的痛。

  如果細究,英法聯軍是如何劫掠圓明園的?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的説法是否正確?英軍焚燬圓明園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在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王開璽看來,這些看似“常識性”的問題背後有太多的誤解與失實,他把自己的觀點整理出版成了《圓明園三百年祭》一書,希望能夠還歷史以本來面目。

  初識圓明園

  讀書週刊:很多中國人對圓明園這三個字有著特殊的情感,在歷史的進程中,圓明園是怎樣的一種存在?

  王開璽:三山五園中,圓明園最為著名,園中著名的景點有150余處。圓明園到底有多好,我們現在是看不到了,只能看當時的人是怎麼講的。一個法國的傳教士叫王致誠,他參與了圓明園西洋樓的修建。他曾經講圓明園無論是構思設計還是營造施工,可説宏偉壯觀、登峰造極了,“這裡是一座真正的人間天堂,這裡匯聚了人的藝術和創造力對大自然造化美所能添加的一切”。法國作家雨果的話大家應該更熟悉——“在地球上的一個角落裏有一個神奇世界,這個就叫夏宮,外面人把圓明園稱作夏宮,就是説圓明園是清朝皇帝夏天去居住的地方,所以叫夏宮。”

  乾隆皇帝六下江南,他全國各地遊玩,看了無數名山大川、風景、園林,但仍對圓明園稱讚有加,“帝王豫遊之地,無以具此”,就是説帝王去休息、遊玩的地方沒有哪個地方比這個地方更好了,後世子孫必不捨此而重費民財以創建苑囿。由此可見,圓明園建成之後,清朝皇帝是心滿意足的。就是這樣一個集中外建築于大成的園林在1860年的時候卻遭到焚燬。

  讀書週刊:您的圓明園研究之路是從何時開始的?

  王開璽:我是歷史專業畢業的,第二次鴉片戰爭和圓明園被劫遭焚是中國近代史必學的內容。為此,上世紀80年代,我專門去了圓明園舊址,眼前的景象使我大為震驚,完全不是我想像中的園林景致,除了一些並不規整劃一的水稻田和幾座逶迤的土丘之外,就是一個個簡陋的磚房和用樹枝紮起的低矮籬笆小院。我當時都不相信這就是被人稱為萬園之園的皇家園林,後來發現那裏有幾株古松,再往北走,還看到了半掩于泥土和荒草中的西洋樓殘跡,才確定這裡確實就是原來的圓明園。

  這是我初識圓明園,但那時候還不了解圓明園,更談不上研究圓明園。

  後來,我做了老師,主要講授中國近代史,自然要講圓明園慘遭焚燬,發現原來的很多説法或觀點結論都是值得再探討、再認識的,我就這樣開始了研究。

  讀書週刊:1860年,圓明園被劫掠,到今年已經三百多年了,您的新書為什麼只取了整數,叫作《圓明園三百年祭》?

  王開璽:英法聯軍共同劫掠圓明園是1860年10月7日、8日。英軍野蠻焚燬圓明園是10月18日、19日。自此上溯大約151年,即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是為圓明園的正式命名之年,而自此下溯157年後的今年,圓明園建園已有307年了。若按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康熙帝將暢春園北面的一塊地賞給皇四子胤禛修建園林算起,至今應是歷經康熙、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宣統九朝和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時期,已有310年的歷史了。但我仍把這本書稱為三百年祭,是因為它講述了圓明園三百年來的歷史輝煌與恥辱。

  此外,我這樣取名也是模倣郭沫若先生的《甲申三百年祭》。《甲申三百年祭》所包含的歷史時段為318年,所謂“甲申三百年”,不過取其整數而已。與此同理,我才大膽用了《圓明園三百年祭》這樣的書名。

  研究圓明園

  讀書週刊:是不是讀了這一本書就能了解圓明園的前世今生?

  王開璽:這本書包括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全面介紹了北京西北郊五園三山等皇家與私家園林建築,還原了圓明園曾經的輝煌;第二部分敘述了英法聯軍從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直至焚掠圓明園的整個過程;第三部分詳細考證了火燒圓明園的原因;第四部分涉及圓明園文物的流散狀況及追討文物的可能性與途徑等。

  但最主要的還是把圓明園的研究進行梳理提升,對其中的某些模糊的認識和錯誤的觀點進行了澄清與修正。

  讀書週刊:您提到的有關圓明園的誤區,都有哪些?

  王開璽:英法聯軍在1860年10月到了圓明園,先是對圓明園進行了搶劫,接著放火把圓明園焚燬。這個事情我想凡是中國人都知道。

  但我要講清楚,搶劫圓明園的是英法聯軍,而火燒圓明園的是英軍,沒有法軍。我可以非常負責任地講,法軍是反對燒圓明園的。法軍在侵略中國的問題上和英國人是一致的,但法國人説很快就可以同清政府簽訂條約,燒圓明園沒有意義。

  還有,英法聯軍劫掠圓明園,破壞圓明園,這是我們很簡單的一個説法,實際上他們破壞的絕不僅僅是一個圓明園。剛才我們講了以“五園三山”為代表的北京西北郊這一大片的皇家園林和私家園林,從圓明園到清漪園一直到香山,包括玉泉山,很多景點都被燒了,包括暢春園、圓明園、清漪園、靜明園、靜宜園、萬壽山、玉泉山、香山。

  讀書週刊:對於英軍焚燬圓明園的原因,您也提出了質疑。

  王開璽:這個原因我們史學界有很多説法,估計有十種以上。大致有“掩蓋罪證説”、“掩蓋罪證,同時懲罰清帝説”和“軍事行動説”等不同的觀點。但這些説法,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歷史事實。

  以上三點都是沒有史料依據的,我曾説過,如果有人能從任何史料中找到證據,我都會佩服他。

  比如“掩蓋罪證説”認為,英法聯軍搶劫圓明園後,英軍頭子額爾金為了消滅劫掠的罪證,因而下令放火焚燬圓明園。

  歷史學研究的一個最基本原則是“論從史出”。任何人研究歷史,都必須堅持“言必有本,無徵不信”的這一基本原則。但持上述觀點的學者,並沒有翔實有力的史料支援,甚至連一條明確的史料也沒有。

  大家不要忘記一個基本事實,英法聯軍大肆搶掠圓明園,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公開行為,就連他們自己也是供認不諱的,他們從來就沒有像我們想像中的因劫掠他人寶物而産生羞恥感,從而萌發掩飾罪惡行徑的念頭,而是無恥地把這一野蠻的劫掠行為狡辯為是將“圓明園珍貴之物,既皆移去,我兵之入園,並非搶劫”,“復至圓明園拿取物件,眾兵分用”,完全當成是一種“勝利者”的必然行為。額爾金的私人秘書也講:“徹底焚燬圓明園,不但可以留一不易泯滅、永久保存在人們腦海的痕跡,而且可以證明聯軍已經旗開得勝,耀武揚威地佔領了北京。”這是他們自己講的為什麼要燒圓明園。英國人之所以要火燒圓明園,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要對清政府、對清朝皇帝進行最嚴厲的精神上的打擊,使清政府徹底對外妥協、對外屈服,這是他們最根本的目的。

  所以根本不存在掩蓋罪證這麼一説,你想如果有個人搶了別人家的電視機,為了掩蓋這個行為,把人家房子燒了,這從邏輯上、情理上都説不通啊。

  我提出的每一個觀點都是有理論依據的,光北師大的資料庫,我就查證了26種史料,我提出這些觀點後,也沒有一位專家提出過質疑。看到這本書,有好幾位老專家都説,這就是一層窗戶紙,捅破了就好了。

  重修圓明園

  讀書週刊:塞萬提斯曾説:“歷史學家的職責是要確切、真實、不感情用事;無論利誘威脅,無論憎恨愛好,都不能使他們背離真實。”您研究歷史,是不是就秉持了這種信念?

  王開璽:是的,我們要講民族感情和民族立場,但史學的生命在於其科學性。我們不能為了民族的立場,不顧歷史的科學性,一定要恢復歷史的本來面目。

  托爾斯泰説:“歷史是人類國家和歷史的傳記。”我們知道每一個國家、每一個民族都有自己的歷史,是這個國家和這個民族曾經經歷過的,曾經走過的一個印記。無論是這個國家民族非常燦爛的光榮歷史,還是屈辱失敗的歷史,它對於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一筆非常寶貴的精神財富。龔自珍講歷史、史學和國家存亡的關係,説:“出乎史,入乎道”,就是你學習歷史之後,從歷史中總結很多的經驗教訓,你就能了解到社會發展的根本規律。你要想了解人類發展的規律,你就必須學習歷史。

  讀書週刊:圓明園被英法聯軍焚燬,是中國歷史的一道傷疤。之後,“毀後應該重建”的觀點也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援,對於圓明園重建,您怎麼看?

  王開璽:這是一個涉及許多方面的複雜問題。我認為至少現在還不具備重修圓明園的條件,重修圓明園要解決幾個問題。

  首先,歷史的文物遺跡能不能修,這是國家政策法令的問題,現在很多人不是從國家文物法的角度去論證可不可以修的。有些人覺得可以修,是要展示中國的盛世,認為是一種愛國心和凝聚力;有些人覺得不能修,因為這是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罪證,圓明園是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但這些都是從現實的角度來講的,更應該從法律角度考慮。

  其次,如果真的要修,也要有一個原則,比如説圓明園經過了那麼多朝代,也有過修整完善,到底應該按照哪個朝代的狀況來修呢。再説,現在大家看到的圓明園是畫的,如《圓明園四十景圖》,這基本上是寫實的,但不是圖紙啊,現在有沒有可以用來復建的全面而可靠的復建圖紙呢。

  另外,現在進行復建,是否具備傳統的工藝人才、建築材料等等;圓明園重建以後,各宮殿樓閣中陳設什麼,總不能空空如也,或是賣些工藝品、紀念品吧?這些都是問題。

  讀書週刊:如今,提到圓明園,很多人會想到文物追討的問題,圓明園150萬件文物流落在外,是否應該追討、應該如何追討?

  王開璽:中國流失海外的文物數量驚人,大家都希望能夠儘快使這些文物重新回歸祖國。但是,這些海外文物流失的背景、途徑與方法不同,因此我們對各種不同流失文物的態度,或索還被劫文物的方法、途徑及對策,也應該有所不同。

  近代以來,中國文物流失海外的方式與途徑,大概有三種類型:

  第一種,某些中國人合法帶至國外,或某些外國人通過合法的買賣方式,購得的不被中國政府禁止出口的某些中國文物。對這一類文物,我們應該具有一種文明大國的氣度,將其視為全人類共有的文化遺産與遺存,我們既沒有必要,也沒有理由一定進行追索與討回。

  第二種,某些外國政府通過發動對華侵略戰爭,從中國強行劫掠的文物。如1860年英法聯軍劫掠的北京西北郊五園三山皇家園林內的珠寶文物等等。對外國政府以戰爭武力強行劫掠,而現今仍為這些外國政府所有的文物,無論是根據當時的《萬國公法》,還是後來的國際公法,他們都應該無條件地將其歸還給中國人民。

  第三種,一些外國文物販子,通過盜竊、盜掘、盜賣或非法走私出境的文物。這些非法出境的文物,當然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這些非法出口的文物,幾經轉手,已經使其非法的色彩在後來持有者的手中幾經“過濾”而漸漸退去。對這一類流失文物的追討,必將面臨著諸多的相關法律問題,需要由相關的法律專家從法律的層面進行專題研究。但縱觀世界,文物追討仍是個國際難題。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