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吳曉鋒
2017年,大學生自殺事件接連出現。1月11日,山東大學一女生被發現在出租屋內上吊自殺,被發現時已身亡四天;2月27日,廣西大學一在讀研究生燒炭自殺死亡;3月4日,渭南職業技術學院農學院一名大二學生在宿舍內上吊身亡;4月11日,廈門華廈學院大二在校女學生因捲入校園貸選擇自殺。
國家衛生部曾公佈一項調查數據,數據顯示,自殺在中國人死亡原因中居第5位,15歲至35歲年齡段的青壯年中,自殺列死因首位。在全球,自殺是導致15至19歲青少年死亡的五大原因之一。
大學生自殺事件頻發,在引人扼腕的同時讓人深思,應該如何預防自殺事件的發生,家庭、學校、社會又應當承擔什麼角色?又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事件頻發,心理問題是主因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在重慶地區近幾年內曾發生數起大學生自殺事件。2014年12月24日,重慶地區一高校官方微博通報,該校2011級聶姓同學在校外自殺身亡。事隔幾個月後,2015年3月20日,該校又發生一起學生自殺事件,2012級姜姓同學在宿舍自殺身亡。2016年1月6日,據重慶工商大學官方微博通報,該校文學與新聞學院趙姓同學在寢室內自殺身亡。
2012年3月,重慶交通大學大學生生命教育創新模式構建課題組曾發佈了一個關於“重慶大學生生命教育狀況”調查數據,在接受調查的重慶十余所高校的近1000名大學生中,17.39%的大學生有過自殺念頭。山東大學自殺預防研究中心也曾對大學生群體進行過調查,有自殺意念的學生佔到被調查者的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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