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幹警在民事執行的查封、扣押、凍結財産程式中,遇到的阻力最大、突發情況最多、工作難度較大。針對這一情況,鄭州市管城區法院成立強制執行組,對症下藥。管城法院4月10日開展“大幹八十天,爭創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專項活動,執行局強執組承諾每週強制騰空6套房産,強執組在第一週圓滿完成任務。
到底幹警們使出了怎樣的招數?執行中又遇到了哪些情況?讓我們來看一看。
王某和其妻子張某于2014年向李先生借款25萬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3個月,並約定利息。到了還款期限不見王某夫妻還款,多次催要無果後,2016年底,李先生到管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月14日,強執組在公證員、物業人員的見證下來到王某家,敲開了王某的家門:複式的格局、精緻的裝修,王某的房子堪稱“豪宅”,家中只有王某的母親一人。
執行幹警説明來意,她卻旁若無人地晾曬衣物,説:“沒有錢,有錢了就還。”
執行法官和王某取得聯繫,王某表示會儘快還錢,執行法官説:“騰房公告也到期了,今年正月初五我們就來過了,當時你們家拍著胸脯保證正月底就搬走,現在都4月了,你還讓我怎麼相信你?”
見工作人員開始清點物品,王某的母親躲在角落裏開始大吵大鬧,還將幹警抓傷。
執行幹警勸慰她,如果她不願意搬回老家住,法院也已經給她租好了房屋,等房子拍賣後剩下的房款會退還給王某;或者王某夫妻儘快還款,與李先生達成和解協議,法院就會讓她回來居住。
執行幹警勸説了兩個小時,她始終不願離開。執行幹警只得採取強制措施,將王某的母親強行帶出房屋,這時王某的母親突然躺倒在地,哭鬧不止。
執行幹警將其攙扶起來,又耐心勸導近半個小時,最終王某的母親同意搬出房屋,而王某始終沒有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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